信件公示

标题: 求助驾考科目三考试名额
来信人: 刘先生
来信时间: 2013-12-13 15:26:43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岳阳某驾校的一名普通学员,1212参加驾考中心的科目三考试,因故没有通过,想参加补考。但驾校方面回复,教练表示年前都没有考试指标了,驾校校长稍微圆场说要过20天再来看,如有指标再报。但从今天算起,到过年已只有6周,而驾校每周申报预约的次数仅为一次。就这样,我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补考遥遥无期,另一方面因为没有补考报名预约,驾校也不允许练车,本不熟练的技能更会日渐生疏。

同时我清楚记得,从今年起,新规是允许市民自主报名预约考试的,但通过114查询的驾考中心号码8521296却一直打不通。所以只有求助于市长,帮我解决考试报名难问题。

 

另外对于岳阳科目三考试我也想提一些建议,一些考官素质太低,应当加强管理。

我当时考试的车辆是5号车,候考时,工作人员会检测你是否带了手机,每上车前考官也会再检查一遍,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就是为了防止考试时一些顽劣手段被记录。考试时本来就十分紧张,考官一直催促快点,新手肯定会忙中出错。当时我们车上4人,因为考官催促影响有2个人考试不及格,其中另外一名是驶完3km后,最后一个转弯口,考官在弯口就催促他快点停车,导致他考试不合格。(当天我们考试时间是上午930分左右,第2批次的5号车辆)。另外在联港南路(考试路段)经常可以看到考试车辆飞驰而过,这些车辆都是由考官驾驶,我们当时5号车回程时,车速几次飙上110km/h,在107国道上也是100km/h,我不晓得他是什么心态,这样的人员如何配得上一个合格的考官,又给新手考生示范了怎样的榜样,请提高考官素质。虽然这些我并没有实际证据,但相关部门可以很容易监测。

此致

敬礼。

 

先生     

20131213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4-01-08 10:58:45
回复内容:

首先,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目前,湖南省尚未实现初学人员的自主报名、自主预约考试。现阶段我市初学人员仍然需要通过所在驾校报名。报考问题请您与所在驾校协商解决。

任何考试都有纪律要求。考生在考试时是不允许使用手机的。科目三考试车都已安装路考仪,实现了全程监控。考生对考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调取监控记录复核。

另外,您提出考场工作人员驾驶考试车辆超速行驶问题已引起驾管所领导的重视,正在整改。

再次反馈: 驾管所工作人员态度很好,帮助协商报名指标问题。第二次考试碰到的考官态度友好,考试前先进行了自我介绍,有改进。对回复满意。
反馈时间:2014-01-08 10:58:45
再次回复:

首先,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1、关于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的问题。考试计划是依据各驾校培训能力及相关要求制订的,每月的考试计划指标在月初适时公布在互联网、公示栏中,各驾校依据驾管所安排的指标自行安排学员预约考试,补考的学员须在上次考试时间10天后重新预约考试。

2、关于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问题。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停考两个月进行改进,自10月份启用电子路考仪后,确实积压了部分学员。开考后,有大量学员要求参考,而考试中心配备的考试车辆只有25台,每天可考500人左右。有部分驾校的学员因为拿证心切,在没有很好的掌握考试技术情况下多次考试,占用了学校指标。因此,部分驾校对补考的学员有些限制,要求学员掌握考试要领后才能参考,一方面是提高本校考试及格率,一方面是避免考试指标浪费。

3、您提出的建议:一是考生不能携带手机问题,考场纪律规定严禁学员携带香烟、现金、手机等进入考场。二是考试员驾驶考试车辆车速过快的问题,因为考试人数多,考试员任务重,都希望能尽快让学员能当天考完。此事已召开全体考试员大会,重申必须重视学员考试安全问题,规定以后凡考试员开车必须控制在40—50码,严禁开飞车、快车,一经发现,按考试员相关规定处理。

4、已联系您本人,同时联系所在驾校,尽快帮您安排考试。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信时间:2014-01-13 10: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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