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地方政府是否存在违规?
来信人: 眼镜蛇
来信时间: 2014-07-06 11:57:06
内容:

曲局长:

      您好!我在6月30日上午电话参加【岳阳市政府12345公众服务热线“电话问政”活动】中向您咨询过,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还建地的问题。您当时是说有的,要我找云溪区规划分局。现在我就找云溪区规划局的情况给您汇报一下:

      当天上午10点多我爸爸到了云溪区规划局。但是那边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家那边属于临港产业新区,要找临港产业新区规划局。等我爸爸找到新区后,临港产业新区的一位叶姓领导说,他那边可以受理我们家的问题,但是需要我爸爸去找云溪乡人民政府的徐惠强书记,说他是分管征地的负责人,等找到徐书记后,徐书记说他只负责征地,不负责建房的问题,建房需要找乡政府的禁违办。结果 禁违办的办公室当时还没有人。

      本来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规划局的问题,绕了这么大一个圈,还是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关于控建的问题,我从市长信箱咨询我们家那边控建的具体时间,而临港产业新区与云溪乡政府却给出了两个版本,一个是乡政府先回答的,是从2008年开始的。第二个版本是由临港产业新区规划局回复的,是从1990年开始的。具体哪个版本是真实性,我们老百姓无从辨认。

   现在我们家住的是四代9口人,我们都是农村户口,想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建房,请求曲局长帮助我们老百姓实现这个愿望。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4-07-17 09:14:46
回复内容:

眼镜蛇:

    您好! 您于2014年7月6日向市长信箱写信反映村民建房审批的相关情况。收到转来的信访件后,我办高度重视,指派由副主任肖燕同志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信访人“眼镜蛇”系云溪区云溪乡桃李村胡家组村民李峰,全家四代同堂共9人,有一栋200平方米左右的楼房和一栋几十平米的平房,因人口增长现有房屋已不能满足居住需要,符合分户建房的条件。但李峰户口所在地属于岳阳市临港产业新区规划详控区,已划分为一类控制区。按照岳阳市7号文件精神要求,严禁新开基建房。现水科所新址征地红线并未包括李峰房屋。户主可申请对现有房屋进行预征,同时可选择临港产业新区货币化安置政策,也可以申请到胡家组107国道以东选择按正当审批程序申请还建。

    二、对李峰咨询的问题回复:

    1、云溪乡禁违办6月30日星期一,开完例会之后,分两组外出巡查,与11:50回办公室。

     2、云溪区控违成立于2007年。

     3、建房不是组里面不同意就可以建,首先村(居)民要符合建房条件,选址也要符合整体规划,经过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后才能建设。

     三、建房申请及审批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交个人申请建房报告,填写《云溪区集体土地村(居)民建房申请表》,递交《服从村(居)民建房管理承诺书》,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建房资格进行审核后,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乡镇城建站;乡镇进行复审,复审后乡镇城建站统一于每月的15日至20日报区禁违拆违治违督办;区禁违拆违治违督查办根据乡镇统一申请情况,协调提请监察、规划、国土、住建、房产、等相关部门集中察看现场、联合会审并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区长签字批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地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乡镇城建站分批次到规划、国土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联合实地放线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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