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为什么单身证明不能代办?
来信人: 林宏亮
来信时间: 2014-07-08 00:50:49
内容:

尊敬的市长

你好!本人在外地工作,前段时间因为贷款买房,需要回岳阳办理单身证明,让父母去楼区民政局咨询了,说必须本人回来亲自办理,于是我就请假回来办理了。回来会到民政局,工作人员给复印个身份证,填一个表格,两分钟就办好了。速度是蛮快,单身这么简单的流程,为啥必须要本人亲自回来办理呢?这不是“劳民伤财”?

我一个朋友在岳阳买房,因为在外地工作无法赶回来,一怒之下把房子名字改成父亲的了,希望政府考虑考虑这个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4-07-14 17:58:29
回复内容:

林先生:

您的来信收悉,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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