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学校内的黑心超市
来信人: 刘俊礼
来信时间: 2014-07-08 11:54:46
内容:

临湘二中的学校的超市“楚康校园“,这是一个连锁机构,在那里买东西,价格都会高5毛或一块,他们还卖假烟和槟榔,价格也比外面高1元,学校是禁止卖这些的。超市还自己卖一些油炸食品!卫生非常的差!他们还贩卖夜宵,东西很便宜但是非常的脏。超市只有零售的许可证,并没有自己制造食品的许可证,卫生跟本得不到保障,在前些天曾曝出他们使用地沟油,我也曾亲眼看到过他们添加过甜蜜素...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4-07-25 18:14:44
回复内容:

刘俊礼同志:

您好!

关于您来信反映我市二中校园内楚康校园商店违规经营的问题,临湘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纪,迅速安排了纪监室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楚康校园资质及商品价格问题

经调查,楚康校园创办于1991年,2009年突破发展覆盖到湖南省长沙、常德、岳阳等地区,是由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第一批校园商贸公司,该公司依法组建教育配送中心,成立了楚康校园连锁店,实行统一店名、统一店貌、统一标识、统一培训上岗、统一进货渠道、统一销售价格。临湘二中校园内的楚康校园就是楚康公司连锁店之一,该店证照齐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43068260013627、食品流通许可编号SP4306821150019451),调查暂未发现违规经营行为。

二、关于楚康校园销售槟榔和假烟等问题

经调查,该校楚康校园连锁店有槟榔及香烟出售,但销售对象仅限于学校教职员工,未发现向学生出售的行为,学校也通过签订合同、日常督查等形式,严格要求楚康校园不得向学生出售此类商品。

三、关于“楚康校园”经营夜宵等食品问题

2013年前,临湘二中夜宵食品经营权曾向校园内教职工家属招标,但存在扯皮、合同难兑现现象。“楚康校园”进入后,为避免经营矛盾,经协调,临湘二中把夜宵食品经营权承包给了楚康校园,作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的补充。对此,调查组责成临湘二中加强食品监管,杜绝安全隐患,对于楚康校园经营夜宵行为必须整改,并迅速办理好相关手续。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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