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关于分户的问题
来信人: 菠萝一号
来信时间: 2014-07-19 10:33:35
内容:

我户口10几年前就签到岳阳和我姑姑的户口在一起,现在我结婚了,想和老婆单独立户,不知道分户后的户口位置是否可以保持不变?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4-07-29 16:42:19
回复内容:

菠萝一号网友

您好!

我局再次收到您咨询“关于分户问题”的信访件,现回复如下:

关于分户问题上次已经详细向您作了解释,此次您询问分户后户口位置是否可以保持不变,原则上分户后户口在本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不变,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家庭户立户,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家庭关系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单身居住在该套住房,需在该房屋所在地立户的公民可以申请落户。具体情况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问询。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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