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高速超速咨询
来信人: 刘友萍
来信时间: 2014-07-31 11:48:00
内容:

请问湖南高速公路超速10%不到20%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4-08-05 15:49:49
回复内容:

刘友萍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代码

违法行为

依据

行政处罚

6050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警告

13527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

扣3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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