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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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岳阳市二手车迁入标准 |
来信人: | 相约巴陵 |
来信时间: | 2014-08-10 23:03:06 |
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岳阳市的二手车迁入标准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汽车年限,排放,等等相关信息!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4-08-15 15:56:23 |
回复内容: |
相约巴陵网友: 你好! 你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申请转入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岳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及《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环境保护部《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环办函[2010]139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之规定,所有外地转入的车辆,不能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车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轻型汽油车、单一燃料及两用燃料车、压燃式发动机及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汽车、轻型柴油汽车,不予办理异地转入手续。同时列入禁止转入岳阳市行政区域范围的外地车还包括: (1)化油器类轿车及相关小车; (2)注册登记的危险化学物品(爆炸物品)运输车; (3)注册登记的校车; (4)注册登记满三年的各类出租车(含下线出租车)、营运客车、出租车转非营运客客车及营运转非营运客车。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