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问题
来信人: 民生水电
来信时间: 2014-08-12 18:39:38
内容:

你好,我想办理一个水电安装的营业执照,不知道怎么办理?有什么要求,比如场地有什么要求没有?因为我纯属于安装业务。不知道办理营业执照要提供什么材料,场地有要求吗?希望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4-08-14 20:26:11
回复内容:

民生水电 :

您好!来信收悉。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①《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②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③经营场所证明;④身份证明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受理机构:您所在地的工商所(具体请咨询岳阳楼工商分局注册登记股:8844230);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祝您创业成功!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再次反馈: 经营场所证明是指什么?家庭地址可以吗?我不是开店,就是做安装活
反馈时间:2014-08-15 09:25:49
再次回复:

民生水电 :

根据《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住所(经营场所) 是指市场主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通俗地说就是您做生意的地方,当然住所与经营场所并不要求是同一个地方,比如,您接了一单水电安装的工程,工程安装地址就是您的经营场所,就与您的住所不在同一个地方),其功能是公示市场主体的法律文件送达地以及确定市场主体的司法和行政管辖地。上述《规定》第五条规定“ 市场主体登记时,申请人需提交对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该条中所提及的“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居委会证明等能证明您有权使用该场所的证明。关于家庭地址是否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在该《规定》的第五条第二款“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当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以及第六条也有明确的规定 “ 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帮助,详细的关于注册登记的事宜,请前往岳阳楼工商分局注册登记股(电话:8844230)办理。

祝您创业成功,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信时间:2014-08-15 2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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