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岳阳县玻璃厂的废气排放
来信人: 彭伟
来信时间: 2014-10-11 09:06:34
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居住在岳阳县新开镇的一位居民,不过近几个月才回到家乡,本以为离开市区的污染回到乡村能好好享受天然的好空气,却发现烟窗如此之多,全天24小时开工,碰上有风有雾的天气,那些废气便形成雾霾,让人呼吸困难,闻久了头痛不已,希望领导能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管理一下这些废气不经任何处理就排放,这是对生活在此处的人们的生命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我不想我深爱的城市因为今天的近处发展而不远观未来的生活。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4-10-16 14:35:04
回复内容:

彭伟先生:

您好!

您的来信业已收悉,经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岳阳县环保局调查,新开镇昱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三座烟囱都未配套环保设施,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并多次到现场督促该公司完善废气处理设施整改,该公司已向县环保局书面申请并承诺12月底前完成烟囱配套环保设施整改,在此期间县环保局会加大监管力度。逾期,县环保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报请岳阳县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产整治。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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