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科目三考试的合格标准
来信人: 隋启焰
来信时间: 2014-11-04 23:28:41
内容:

请问岳阳市科目三考试合格的标准是什么?请问为何考试仪器上为何会有人工评判这一项而不是纯电子监控?请问为何会出现仪器显示未扣分而考官却人工评判考员不合格?请问考试中心怎么约束考官监考行为?请问为何科目三考试收费会是630而物价局却标明只有两百多?请问岳阳市驾考中心考试时为什么会收住宿费而宾馆又在哪为何从来没住过?别说让我跟考试中心和物价局反馈,请市政府作为:一,彻断科目三了难行为;二,去除系统人工评判项,纯电子监控,保障考试公平;三,落实报考费用明细,减轻学员负担;四,切实做到清正廉明,别让驾考中心成为腐败窝,成为马路杀手的摇篮。驾考中心现状怎样相关部门心里清楚,作为一个热爱岳阳市的小青年,真心希望家乡能在习主席反腐倡廉的大势下越来越好,望政府部门能切实履行为人民群众服务宗旨,希望驾考中心多行善积德,少贪点钱,路考多把下关,保障公平,尊重生命!此信仅为我一点小意见,不针对任何部门或人,不用回访,不用告知我结果,只希望社会更和谐,家乡更美好。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4-11-18 14:55:03
回复内容:

隋启焰同志:

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问题。科目三考试全程由电脑自动评判、成绩自动上传,不存在人工评判。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是严格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和要求,全部公布在考场和驾校公示栏内。

2、关于科目三考试中人工评判的问题。科目三考试中有四个项目,即“直线行驶、变更车道、加减档行驶、靠边停车”是考试员根据路面实际情况进行人工按键,由电脑下达考试指令,考试成绩仍然由电脑自动评判,考试员在考试车辆只起安全驾驶作用,同时对考试成绩不合格原因作出解释,而不是直接人工评判不合格。仪器当时未显示不合格是因为数据传输问题,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结束后到监控室调阅考试监控视频。

3、关于约束考试员对考试员进行监督管理的问题。一是在制度上,严格执行《岳阳市机动车驾驶人专职考试员管理考核办法》,从内务管理、工作规范、考风考纪、民调回访等四个方面对考试员队伍进行监督考核,并每月排名通报,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考试员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实行上路巡查制度、跟车制度,加强对考试员实时考试的监督核查。三是加强考试实时监控,对每一名考试车辆的考试情况实时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如有考试舞弊情况,一律对考试员顶格处理。

4、关于科目三考试收费问题。科目三考试收费是由省交警总队直接收取,标准为260元/次,同时,市局考试中心收取130元食宿费,驾校对补考的学员收取再培训费用,费用可能超过以上标准,学员如对收费有疑问,可直接拨打物价部门12358进行咨询和投诉。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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