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八字门楼区人民法院与钢材市场十字路口红绿灯设置不合理
来信人: 深蓝
来信时间: 2014-11-21 18:05:25
内容:

尊敬的交警部门领导:

您好!

八字门楼区人民法院与钢材市场十字路口红绿灯设置非常不合理。在绿灯亮,行人通过斑马线时,汽车可以从电信小区方向转弯,朝岳阳楼方向行驶,经常在行人通过斑马线时,照成人车混杂,行动缓慢,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傍晚天黑,学生放学过马路时,非常危险。

特请交通部门领导现场查看,能否把该十字路口红绿灯的设置进行调整。在绿灯亮时,不要让车辆也同时可以通过人行的斑马线。

谢谢!

2014.11.21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4-12-17 15:59:21
回复内容:

深蓝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八字门楼区人民法院与钢材市场路口红绿灯南北直行与左转弯是同时放行的。这样设置有利于提高通行效率,但与行人过街确实存在冲突。现根据市民意见,已对该路口交通信号灯重新作了调整,改为南北向直行与左转弯依次放行。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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