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户口已迁出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来信人: 燕子
来信时间: 2014-12-07 16:44:25
内容:

领导好:

我是2011年4月在岳阳公积金贷款购买凯旋城商品房一套,当时户口在岳阳,未婚,2011年已向凯旋城开发商上交各种办证费用及办证证明,但是开发商至今迟迟未办理房产证。后我于2011年10月迁出岳阳户口至广东省,且2013年在广东省结婚。目前凯旋城告知当初办证证明已失效(或丢失,情况不明),要求我补交2011年的未婚证明。请问我现在该去何处开具未婚证明?贵单位是否仍可以办理?要求提供什么证件?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4-12-09 10:20:10
回复内容:

燕子:请在户籍所在地将结婚档案复印出来,证明2013年是初婚,由此推论2011年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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