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事宜
来信人: 刘鹏
来信时间: 2014-12-15 12:03:33
内容:

本人长期在深圳工作,因公需要可能会经常去往香港,但是工作太忙,实在无法抽身回老家办理港澳通行证,想咨询一下工作人员是否在异地能够委托亲友帮忙办理港澳通行证?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4-12-23 16:39:41
回复内容:

刘鹏同志:

您好!

我局收到您通过市长信箱写信咨询关于《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事宜》的信访件,现回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录取指纹。如持证申请签注,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到办理证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办。

申请人是否符合异地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条件,需要咨询就业或就学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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