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养老保险帐户中的个人部分资金可以取走吗
来信人: 周协岳
来信时间: 2014-12-16 10:59:27
内容:

人社会领导:

你好,请问我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现在不想参保了,那我养老保险帐户中的个人部分资金可以取走吗?如果可以,那需要些什么手续呢?谢谢1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12-16 15:54:44
回复内容:

周协岳:

您好!

当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并且未缴满15年,根据您的个人意愿,您的养老保险帐户中的个人部分资金可以取出,请您携带您的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来我局养老保险科进行办理。

如果还有问题,您可以咨询养老保险科,电话为:8251918。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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