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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失业证办理事宜 |
来信人: | 吴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5-01-16 11:47:52 |
内容: | 您好,我户口在平江,在岳阳楼区购有房屋,居住于岳阳楼区白杨坡社区,之前工作在岳阳楼区,于2014年8月与某公司合同到期,公司提出未续签合同。现需要办理失业证明,请问到户口所在地还是居住所在地办理?具体到那个部门?谢谢!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5-01-22 15:15:15 |
回复内容: | 您好: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2014]97号)的相关规定,已电话告知吴先生持2寸彩照、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因吴先生户口不在岳阳楼区,建议其带房产证复印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到居住地社区(白杨坡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