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贫困山区修路的政策
来信人: 黄生
来信时间: 2015-04-08 14:23:57
内容:

市长同志:

我村所在的位置是汨罗市玉池乡安乐村,属于贫困山区,上不上下不下的一个地方,交通不便,一切生产活动都要靠步行跋山涉水,现在父母年老,解决交通问题迫在眉睫,想了解有什么样的政策或者扶贫项目能够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非常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汨罗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5-04-16 14:40:44
回复内容:


收到《咨询贫困山区修路的政策》来信后,我局十分重视,及时安排专人与来信人黄生及玉池乡政府取得了联系,并现场核实了来信人所反映的情况。现就黄生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正逐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村道公路得到较快发展,其建设应遵循“规划先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按照“群众自愿、竞争立项”并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讨论建修方案和筹措资金,国家适当给予帮助。根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32号第十九条,列入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计划的通村公路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①已纳入国家及省全年建设规划;②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③项目建设单位明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按中央、省文件我市已安排并硬化了安乐村公路(王家屋—安乐公路)今年又将安排安乐村(x175-安山村)计划。经核实黄生家地址属玉池乡安乐村杨梅树组,弼时镇大松桥村交界该处住户3户,历来无通车公路,只有步行通道,属通户公路,国家暂无通户公路补助资金,不具备立项开工条件。

 

 

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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