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装修门头城管收费是否合理
来信人: 谢德光
来信时间: 2015-04-24 16:05:40
内容:

我的新店在汨罗,门头才6个平方,没有占用车道,城管要我交600元的费用,请问这费用是否收得合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汨罗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5-05-02 13:34:59
回复内容:

关于谢德光咨询装修门城管收费是否合理的来信,我大队已于4月28日收悉,并及时与来信人取得了联系,现回复如下:

2015年4月20日我大队广告管理中队和市容二中队在巡查中发现,我市建设东路距归义广场50米处乐视TV在实施装修,未在我大队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我大队对业主谢德光进行了通知,并告知他办理手续应提交的有关材料及事项。直到来信人谢德光都未来我大队办理任何手续,也未收取他任何费用。(申报条件:1、先出示门头效果图,批准后才能动工。2、装修期间,需要临时占用人行道的,须办理临时占道手续。3、临时占用人行道,必须围挡作业,周边应设相应的安全标志,装修渣土应及时清运,并保证人行道的畅通安全。)。来信人谢德光所提及的费用有可能是队员在告知注意事项时提到的临时占道费用。

特此回复

 

                                一五年四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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