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身份证丢失
来信人: 黄鹏程
来信时间: 2015-05-04 15:52:48
内容:

我的身份证在2015年5月3号丢失,我是5月4号已经申请挂失,但是不知道丢失的那两天有没有人拿去办业务方面的东西,比如说信用卡或者电信卡方面的???请帮我查查.另外如果我要再办身份证是否一定要本人回老家办理?在深圳可以办理的吗?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5-05-19 15:49:36
回复内容:

黄鹏程同志:

您好!

我局收到您通过市长信箱写信咨询关于《身份证丢失》的信访件,现回复如下:

湖南省在深圳市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处: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19号芙蓉宾馆后门一楼,电话:0755-82206461;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新沙路与将军路交汇处三角园10号,电话:0755-29908859    

身份证是否办理信用卡、电信卡,需咨询银行、电信部门。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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