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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社保转农保 |
来信人: | 李琼 |
来信时间: | 2015-06-15 08:55:33 |
内容: | 你好,我妈妈在东莞上班,社保买了5年多,因今年年满50岁,东莞单位,已停止缴纳保险。我想咨询,如下问题: 1、我们是岳阳县的户口,转回来的话,转到哪个社保局?转回来需要什么手续?是否一定要本人亲自办理。 2、转回来之后,个人名义缴纳的话,每个月需要缴纳多少?到60岁尚未交满15年的话,要怎么处理? 3、转回来之后,如果不继续缴纳,是否可以转为农保?转为农保的条件和手续有哪些?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5-06-25 07:22:33 |
回复内容: | 李琼: 您好! 您的来信业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转到岳阳县社保所,转回来需社保缴费单和社保接收单等手续,中间有些环节可以代办。具体需咨询岳阳县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管理股:0730-7608856. 2、转回来之后,自己缴纳按2014年的基数(2015年的基数要到7月份才确定)每个月要缴纳483元。到60岁尚未交满15年的话需补足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3、《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互相转移接续。 在外打工人员的社保关系可以转回。既可以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可以选择参加新农保,但是两者只能选其一。一般而言,只要参保人提供职保《缴费证明》,经办人员初步审核《缴费证明》内所列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到15年的,就可以在居保发起《制度衔接联系函》进行转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