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残疾人在岳阳办个体工商户,有什么优惠
来信人: 你心里的鱼
来信时间: 2015-07-26 07:11:35
内容:

请问,如果在岳阳南湖那块开个个体小店,残疾人有什么政策上的优惠吗?还有就是税务上,比如营业税,有优惠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5-07-30 10:30:41
回复内容:

您好:

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在营业税方面,根据财税[2014]71号文件规定:2014101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2万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湖南省规定: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暂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劳动所得具体项目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

您如有涉税疑问,欢迎致电纳税服务热线12366-2,谢谢您的来信!

岳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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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国税局
回复时间: 2015-08-13 16:40:44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残疾人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谢谢您的来信,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12366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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