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没办理房产证能不能将户口迁至房产所在地
来信人: 徐景
来信时间: 2015-12-07 08:42:01
内容:

我现在的户口在云溪区云溪镇洗马路居委会,2013年利用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在市区巴陵一号购买了房产,因系公积金贷款,房屋已经抵押,并办理了预售登记,所以一直未办理房产证,请问我能否把户口迁至巴陵一号所在的洛王社区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5-12-16 10:27:59
回复内容:

徐景同志:

您好!

购房入户,需凭房产证,房产局出具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及户口迁入管理卡(迁入楼区的在楼区政府户籍管理办理室领取,结婚证、迁入白石岭区、南湖风景区的在管委会领取)、如有子女随迁须在18周岁以下且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已满18周岁的子女需提供学生证和在学学籍证明到五里牌政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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