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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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棚改人头费咨询 |
来信人: | 刘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6-03-23 16:55:01 |
内容: | 楼区棚改项目领导: 我本人户口属于青年路北侧棚改区域,老婆和小孩户口不在此区域,合法夫妻户口不在棚改区域是否享有人头安置费,谢谢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6-03-29 10:37:07 |
回复内容: | 你好: 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市民“刘先生”的来信(信件编号:79837)。我区征收安置工作局工作人员与来信人联系,来信人主要咨询关于青年中路北侧棚改项目的安置人头费发放情况,工作人员告知来信人,依据湘政函[2014]113号文件规定,来信人所述妻子及小孩户籍未登记在房屋所在村集体组织的,不享受安置人头费。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