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棚改人头费咨询
来信人: 刘先生
来信时间: 2016-03-23 16:55:01
内容:

楼区棚改项目领导:

我本人户口属于青年路北侧棚改区域,老婆和小孩户口不在此区域,合法夫妻户口不在棚改区域是否享有人头安置费,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6-03-29 10:37:07
回复内容:

你好:

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市民“刘先生”的来信(信件编号:79837)。我区征收安置工作局工作人员与来信人联系,来信人主要咨询关于青年中路北侧棚改项目的安置人头费发放情况,工作人员告知来信人,依据湘政函[2014]113号文件规定,来信人所述妻子及小孩户籍未登记在房屋所在村集体组织的,不享受安置人头费。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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