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二手房过户问题咨询
来信人: 老张来办事
来信时间: 2016-11-08 20:19:09
内容:

本人家里于2004年购买房屋100个平方,有房产证和国土证。一直没有过户。现在听说政策改革了,咨询一下现在的过户费用和需要的资料。那些契税和什么个人税是怎么算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6-11-14 11:01:05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过户所需资料,请您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房屋登记费35元/件(需多印一本权证加收10元)、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土地交易服务费72元/宗、代地理信息中心收取的土地信息查询费16元/宗。过户需缴纳的税费请咨询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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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6-11-20 17:24:25
回复内容:

您好。对您的来信回复如下: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查实征收(按财产转让所得的20%计征),或核定征收,按转让收入或评估价值的1.5%附征。个人销售家庭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且一年内不再购房的暂免收个人所得税。契税,个人购买九十平方米及以上家庭唯一住房,按评估价格1.5%征收,九十平米及以上第二套住房,按评估价的2%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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