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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对残疾人有优惠政策吗 |
来信人: | 热土潇湘 |
来信时间: | 2017-06-30 16:14:45 |
内容: | 各位领导: 我是个肢体残疾二级低保人员居民养老保险对我有什么优惠吗.现在31岁了想搞个居民养老保险,是不是像居民医保样有政府补助啊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17-07-06 16:44:53 | |||||||||||||||||||||||||||||||||||||||||||||||||||||||||||||||||||||||||||||||||
回复内容: | 热土潇湘同志: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对残疾人有优惠政策吗?”现按政策回复如下: 一、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岳阳楼区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岳阳楼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岳阳楼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2016年标准): 1、岳阳楼区基础养老金调整为90元。同时,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鼓励参保人长期缴费,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元(不含补缴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职工社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3、丧葬补助金是指领取待遇的参保对象死亡后,其遗属在办理注销登记后领取丧葬补助金。岳阳楼区的丧葬补助金统一为每人1000元。一次性支付。 4、参保人选择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财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选择年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财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40元;选择年缴纳500元到900元档次的,财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70元;选择年缴纳1000元档次的,财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80元;选择年缴纳1500元到2000元档次的,财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90元;选择年缴纳2500元到3000元档次的,财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00元。 5、根据岳楼政发【2014】25号关于印发岳阳楼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重度残疾人凭《残疾证》可享受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每年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的养老保险费,需本人或代办人员携带参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到楼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18办公室进行参保登记。 三、缴费及享受参照表(2016年标准):
待遇领取测算(仅供参考不作依据) 联系电话:8815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