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新生婴儿改名字程序
来信人: 夜未央
来信时间: 2017-07-04 11:36:44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新生婴儿改名字的问题! 小孩六月份在妇幼保健院出生后在医院办了出生证,后来觉得不妥,想修改,医院说不能修改,但可以办户口的时候在当地派出所修改!今天去派出所后派出所说不能修改,需要去出生医院修改!我想咨询一下有关部门,到底在哪里修改?需要什么程序?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07-07 16:35:18
回复内容:

关于此来信中市民夜未央关于新生婴儿改名字的问题,经向有关办理单位核实,按规定派出所必须依据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户,且户口登记的信息与其一致。如果该新生儿需要在派出所更名,建议按如下程序办理:

新生儿上户后再可以申请变更姓名,手续是:申请报告、父母双方本人到派出所签署意见,父母及孩子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流程是:派出所填表、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报告、户籍民警签字、教导员签字,呈报分局人口与出入境大队审批。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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