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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23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及起付线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06 15:34 浏览次数:1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大病保险承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及起付线标准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85元/人。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6000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为8000元。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