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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7-09 18:09 浏览次数:1

  岳医保字〔2026〕4号 A2类 同意公开

岳燕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岳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夯实居家养老基础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结合医保工作职责,就建议中涉及的医保相关事项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推动居家养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被称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社保“第六险”。

  2025年我局积极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实施,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在我市范围完成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调查摸底,初步预测全市认定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11.31万人,占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11%,其中重度失能人员2.31万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25%,占全市总人口的0.46%;二是我局班子成员组成多个专题调研组,前往重庆、安徽、宁波、湘潭等地学习各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先进做法。三是开展“情暖巴陵长护万家”公益活动。组建志愿者团队23人,在社区建设“爱心驿站”,采购储备床上洗澡机、轮椅移位机等一批护理设备和耗材,为社区内失能人员提供头面部清洁梳理、手/足部清洁、沐浴等16项基本生活护理。还与岳阳洞氮医院、铁路小区社区医养服务中心联合建设了2个社区老年助浴服务站,为失能人员提供专业化免费服务。截止2026年4月底已在楼区9个街道,覆盖铁路社区、望岳路社区、望城岭社区、学坡社区、东湖社区、梅子柿社区等38个社区,建档服务对象121人,累计服务2014人次。

  2026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岳阳市推进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进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重要任务及时间节点等重要内容,为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实施提供清晰可行的路径。

  二、下一步推进长护险工作重点

  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走深走实,2026年我局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成全市参保人群、失能状况、护理资源、基金收支全面摸底测算。起草《岳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参保缴费、失能评估、筹资标准、保障范围、待遇水平、服务管理、经办管理、基金监管等具体条款,按规范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二是开展定点失能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准入审核,组建失能评估专家库,开展评估员、照护人员专业培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经办机构并签订服务合同,开展全市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三是完成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实现与税务、民政、卫健等部门及定点机构系统对接。开展系统模拟运行,排查并整改问题,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直接结算。建立制度运行监测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全市拟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和湖南省医保局对我省长护险建设实施的部署规划分步建立长护险制度,2026年先建立职工长护险制度,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三年内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长护险制度保障范围,实现长护险全覆盖,为全市失能人员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促进居家养老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5号)和《岳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满足《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后,可依规申请医保定点。岳阳市目前没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被纳入医保定点。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岳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鼓励、支持和引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依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满足群众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减轻群众居家养老服务负担。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

  承办负责人:许军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宾黎 0730-825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