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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7-09 18:25 浏览次数:1

  岳医保字〔2026〕17号A1类 同意公开

刘利文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岳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作为湖南省唯一入选的地市,岳阳市成功跻身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后,全市医保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撑作用。2026年4月25日,召开全市中医药工作会议暨试验区专题培训班,全力推进试验区建设。更多具体做法如下:

  一、持续完善,大力强化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

  近年来,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包括《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75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适宜按病种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推荐目录的通知》(国中医药综结合函〔2025〕255号)等政策。我市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撑作用,会同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意见》《岳阳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定点机构管理、服务价格调整、支付方式改革、中药制剂使用、基层中医药服务促进等多个维度,构建了覆盖广泛、系统集成的政策支持体系,为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多措并举,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支持政策

  围绕您提出的“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适时调整中医优势住院病种中医类治疗费用条件和扩大中医优势住院病种范围。持续优化医保对中医药的报销政策,完善中医药价格政策,切实践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工作理念”等核心建议,我市已开展并深化以下工作:

  (一)关于“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医保支付方式”

  一是在DIP付费中给予系数加成。2024年度,对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病例构成比>30%的中医医疗机构,系数加成为该医疗机构CMI的5%;构成比20%~30%的,系数加成为CMI的3%;构成比20%以下的,系数加成为CMI的1%。通过系数加成,有效提升了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同时,对中医治疗中因合并症或病情复杂导致费用超支的病例,允许医疗机构申请“特例单议”,通过专家评审后全额拨付,避免中医治疗因成本控制受限。二是建立DIP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在DIP分组中,针对中医药疗效明确、特色鲜明的病种,已遴选22种中医优势病种试行DIP支付,其分值普遍高于对应的西医病种。三是探索中医日间治疗病种试点。通过多方论证,已遴选确定了14个临床路径清晰、中医疗效确切的优势病种,探索开展中医日间病种试点工作。四是积极推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3年联合印发《关于在区域DRG付费中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31号),明确了湖南省首批22个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政策,我市正积极研究在已遴选病种基础上,探索对具备手术指征但采用中医保守治疗、达到临床疗效基本一致的病种,参照相应外科病组的付费标准予以支付,切实体现“同效同价”。

  (二)关于“适时调整中医优势住院病种中医类治疗费用条件和扩大中医优势住院病种范围”

  我市在支付方式改革中,始终注重扩大对中医优势病种的支持。一方面,《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53号)明确“纳入DRG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提高相应病例付费标准”,我市据以建立的DIP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将根据临床实践和疗效评价动态调整、逐步扩大。另一方面,我们正参照省级做法,结合岳阳实际,进一步测算和遴选临床路径清晰、中医优势明显、质量安全可靠的中医优势病种,独立成组并适当提高付费标准,持续扩大中医优势病种覆盖范围,目前我市中医优势病种总数已达到22个。根据岳阳市DIP病种分值库(2.0版),符合中医优势病种的病例分值在基准分值的基础上增加10%。

  (三)关于“持续优化医保对中医药的报销政策”

  一是持续扩大医保目录覆盖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省医保目录,目前纳入我市医保报销的中成药达1394种,中药饮片892种,中医类诊疗项目130项(占可收费项目的91%)。省医保局连续三年对湖南省中药饮片医保目录进行增补,将568种中药饮片新增纳入支付范围,增补率达61.77%。二是支持“互联网+中医药”服务。2026年初,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市正积极研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中医复诊、中药配送等便民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性。三是加大对基层中医服务的倾斜。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目录内中医诊疗项目及中药饮片治疗的,其费用在报销时已享受提高5个百分点支付比例的倾斜政策。四是支持中医机构定点准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民营中医馆、国医堂等)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做到“应纳尽纳”。

  (四)关于“完善中医药价格政策,切实践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在治疗同类疾病、达到同等疗效的前提下,使中医与西医获得同等医保支付标准。一是建立动态调价机制并重点向中医倾斜。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过程中,重点调升具有传承价值、体现中医特色和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诊疗项目价格。例如,我市已上调109个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平均调幅15%以上,其中“骨折手法整复术”价格从130元调整至800元,“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从260元调整至480元。2024年,根据国家规范整合了46项中医类价格项目,其中40项纳入医保支付,覆盖率达86.95%;湖南省医保局于2025年8月19日印发《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44号),全省新增中医骨伤类项目18项、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8项,废止停用现有项目12项和8项。二是价格调整成效显著。2024年,全市住院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同比增长11.85%,远高于平均水平;中药费用在总体药品费用中的占比也从2023年的19.90%上升到2024年的22.05%,体现了价格政策对中医药发展的有力支持。三是规范中医项目价格管理。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我市对现行中医类项目进行了规范整合和价格核定,使中医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推动中医药服务的标准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为我们指明了深化努力的方向。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全力支持试验区建设:

  (一)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同效同价”实践。积极借鉴省局经验,制定在DIP付费中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推动“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理念落到实处。

  (二)拓展多元支付试点,构建特色支付体系。加快推进已遴选的14个中医日间病种试点文件落地工作。同时,探索推进康复医疗按床日付费等试点,构建更加契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

  (三)持续优化政策协同,强化监测与引导。动态调整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运行监测,落实各项倾斜政策,引导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为试验区创建成功贡献医保力量。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日

  承办负责人:陈双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志宇 刘伟 0730-825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