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医保字〔2026〕13号 A1类 同意公开
王玉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医保政策作用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完善,大力强化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
我市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撑作用。近年来,我局会同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意见》《岳阳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定点机构管理、服务价格调整、支付方式改革、中药制剂使用、基层中医药服务促进等多个维度,构建了覆盖广泛、系统集成的政策支持体系,为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多措并举,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支持政策
围绕您提出的建议方向,我市已开展并深化以下工作:
(一)关于强化医保政策对中医药服务项目支持力度。一是持续扩大医保目录覆盖。严格执行国家、省医保目录,目前纳入我市医保报销的中成药达1394种,中药饮片892种,中医类诊疗项目130项(占可收费项目的91%),并将符合规定的治疗性中医药项目依程序纳入支付范围。二是合理调整中医服务价格。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重点调升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项目价格,如“骨折手法整复术”价格已调整至800元。2024年,根据国家规范整合了46项中医类价格项目,其中40项纳入医保支付,覆盖率达86.95%。三是支持“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我们将积极研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中医复诊、中药配送等便民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性,促进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
(二)关于“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一是在DIP付费中给予系数加成。目前,我市已出台的加成方案为:对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病例构成比>30%的中医医疗机构,系数加成为该医疗机构CMI的5%;构成比20%~30%的中医医疗机构,系数加成为该医疗机构CMI的3%;构成比20%以下中医医疗机构,系数加成该医疗机构CMI的1%。通过系数加成,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二是全面推行特例单议制度。对中医治疗中因合并症或病情复杂导致费用超支的病例,允许医疗机构申请“特例单议”,通过专家评审后全额拨付,避免中医治疗因成本控制受限。三是建立DIP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在DIP分组中,针对中医药疗效明确、特色鲜明的病种,遴选22种中医优势病种试行DIP支付,其分值普遍高于对应的西医病种。四是探索中医日间治疗病种试点工作。多次与市卫健部门交流沟通,并组织市中医医疗机构临床专家进行论证,优先将患者基数大、中医治疗路径清晰、疗效明确的慢性病、常见病纳入试点范围,并同步制定明确的病种收治标准和疗效评价标准,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已遴选确定了14个临床路径清晰、中医疗效确切的病种,探索开展中医日间病种试点工作。
(三)关于“加大对基层中医服务的倾斜”。一是支持基层中医药机构发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民营中医馆、国医堂等,纳入医保定点,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报销政策。二是引导群众首选中医。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目录内中医诊疗项目及中药饮片治疗的,其费用在报销时已享受提高5个百分点支付比例的倾斜政策。
(四)关于“鼓励中西医结合发展”与“加强政策协同”。
一是协同优化价格与准入。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持续向中医类项目倾斜,2024年全市住院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同比增长11.85%,远高于平均水平。同时,积极配合省局简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准入流程,鼓励院内制剂的使用与调剂。二是探索中西医结合激励。在DIP支付中,对采用中医治疗且费用占比较高的病例,已通过系数加成、特例单议等机制予以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在支付政策上进一步细化对中西医结合治疗的鼓励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按疗效付费”、建立“中医药目录”专项更新机制、提高基层中医报销比例等具体建议,为我们指明了深化努力的方向。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在已遴选12个中医优势病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DIP中医优势病种范围,并积极借鉴省局经验,探索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
(二)拓展多元支付试点。加快推进中医日间病种文件落地工作,探索推进康复医疗按床日付费等试点工作的论证与实施,构建更加契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
(三)持续优化政策协同。动态调整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运行监测,落实各项倾斜政策,引导医疗机构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承办负责人:陈双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志宇 刘伟 0730-825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