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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7-09 18:27 浏览次数:1

  岳医保字〔2026〕19号 A1类 同意公开

曾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中心城区医养结合机构布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完善,大力强化医养结合发展顶层设计

  我市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民政养老政策的协同推进。近年来,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湘医保发〔2021〕35号)、《湖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5〕28号)等省级政策文件。特别是去年印发的长护险定点政策文件今年已正式施行,明确了我省长护险定点机构的申请条件、管理原则和运行规范,为整合医疗与养老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公平参与提供了制度基础。我市正以此为依据,统筹规划辖区内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配置,旨在构建覆盖机构、社区、居家,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公平竞争的服务网络。

  二、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医养结合支持政策

  围绕您提出的“政策协同与资源整合需加强”等核心建议,我市已开展并深化以下工作:

  (一)关于“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省级定点管理标准。根据省实施细则,长护服务机构定点遵循保障基本、合理布局、择优选择、动态平衡的原则。申请机构需满足相应的法人资格、人员配备(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与床位数配比不低于1:10)、服务能力(如设置独立护理专区且床位数不少于60张)等硬性条件。二是推动医养服务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我们正加快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如岳阳市国泰阳光康复医院(国泰阳光颐养院)等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引导其提供合规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根据规划,2025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在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群中正式启动。

  (二)关于“深化医联体医共体协作与居家养老医养结合”。一是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养老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综合性医院、老年病医院合作设立医务室、门诊部。二是拓展居家上门护理服务。对于提供上门护理的机构,要求配备专职护理员不少于20人,具备医疗资质的医护人员不少于5人。同时,我们依托全省组建的2.72万个家庭医生团队,重点为老年人提供“防、筛、诊、治、康”全链条服务。

  (三)关于“健全‘医保+医养+智慧’协同机制”。一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民政牵头,医保、卫健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应继续发挥作用,共同协商解决医养结合服务中的衔接问题。二是推进“互联网+医养结合”。我市将探索了解省级卫健相关平台,借鉴我省17家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的经验,配合卫健部门利用远程医疗终端、智能监测设备等信息化设施,探索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健康监测、预约就诊、紧急呼叫等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加强部门协同”“实现医疗与养老资源高效共享”等建议,为我们指明了深化努力的方向。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强化统筹规划与政策落地。依据省实施细则,结合我市中心城区老年人口分布与需求,合理布局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确保长护险定点管理、医联体协作、家庭医生签约等政策协同推进。

  (二)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与服务整合。在长护险制度框架下,探索引导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完善转诊通道。同时,探索将更多“互联网+”医养服务纳入支付范围,促进服务模式创新。

  (三)构建“培训+激励”人才支撑体系。根据我市多部门即将推出的一村(社区)一长护师三年培训计划,依托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等资源,扩大长期护理师等人员培训规模。并探索建立区域长期护理人员交流共享平台,稳定专业人才队伍。

  感谢您对医养结合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

  承办负责人:陈双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志宇 刘伟 0730-825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