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医保字〔2026〕20号 A1类 同意公开
罗羿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优质康复资源下沉社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持续完善,大力强化康复医疗发展顶层设计
我市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对康复医疗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特别是对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近年来,国家及省级层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和康复医疗服务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市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和坚实保障。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6年3月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7号),提出了14条具体措施,核心目标正是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夯实基层“健康守门人”功能。该意见明确要求“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可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并“落实住院差别化待遇政策”,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政策要向基层倾斜。同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康复类服务,并探索康复医疗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我省政策也已明确向基层倾斜的导向。在住院报销方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显著低于上级医院,且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更高(如城乡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不到一级医院的1/2,不到二级医院的1/4,为省部级医院的1/10)。在康复项目支付上,我省已将康复综合评定、平衡训练、日常生活动作训练等20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为康复服务提供了基础项目保障。湖南省医保局于2026年发布了《关于规范整合康复、精神治疗、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2026年7月1日起全省新增康复类项目46项,同时废止停用现行康复类项目34项。这些国家与省级的顶层设计,与您提案中“支付差异化”“资源集约化”的思路高度契合,为我市探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二、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康复医疗支持政策
围绕您提案中聚焦的“医保支付杠杆作用不足”和“试点倾斜政策”两大核心任务,我市已开展并计划深化以下工作:
(一)关于“强化医保支付对社区中长期康复的引导作用”。您指出的“对急性期住院康复保障较为明确,但对引导患者向社区进行中长期康复治疗的支持力度不足”问题切中要害。对此,我们将从支付方式改革和待遇政策设计两方面协同发力:
1.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康复回社区。我市已全面推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下一步,将积极落实国家指导意见,探索康复类疾病“按床日付费”。这种方式更契合康复治疗周期长、费用相对稳定的特点,能有效避免基层机构因收治康复患者而面临费用超支压力,从而鼓励其承接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患者。同时,我们将探索在DIP付费中,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的康复期病种、慢性病病种给予支付系数倾斜的试点,加快梳理“DIP基层病种目录”,对目录内病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价”,从经济机制上引导常见病、慢性病、康复期患者在基层治疗。
2.落实并强化住院、门诊待遇差别化政策。目前,我市已执行住院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差别化待遇。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我省“分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差距政策”。对于经基层转诊至上级医院、康复期又下转回基层的参保患者,将进一步落实起付线连续计算政策,确保同一疾病周期内仅在基层支付一次起付线,切实降低患者跨机构康复的经济负担。
(二)关于“试点医保支付向基层康复倾斜政策”。您提出的“对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已纳入医保目录的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项目,将其报销比例在现行基础上大幅提升,并与《基层康复服务标准清单》绑定”这一建议,精准把握了通过经济杠杆引导资源下沉的关键,极具建设性和前瞻性,我们深表赞同,您所设计的“支付激励+标准绑定”模式,正是推动优质康复服务在社区“接得住、留得下、可持续”的核心机制。但目前根据医保部门事权划分,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目录的制定、调整以及全省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的制定权限,均在省级医保部门。市级医保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家、省统一政策框架内,抓好政策落地和经办服务,暂无独立调整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和医保目录的权限。但我们仍将把您的建议作为我市医保部门向省局争取政策支持的“金点子”,全力探索推动前述重要依据和具体方案从地方建言上升为省级试点,乃至转化为普惠全市人民的实在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求“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2026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也提出“精准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和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2026年2月,岳阳市召开了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明确“今年全市医保系统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其中包括“在推进医保改革上出实招”您提出的“技术标准化与支付差异化双轮驱动”等建议,为我们进一步指明了精准发力的方向。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拓展多元复合支付方式,继续推进康复按床日付费探索工作。二是优化协同机制。加强与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的协同,协助上述部门构建“培养-下沉-服务-激励”的完整闭环,筑牢基层康复人才根基。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和康复医疗事业发展的深切关心与大力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
承办负责人:陈双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志宇 刘伟 0730-825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