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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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4批(2017年5月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区域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23

2017050860

岳阳楼 区

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化工区附近的电华豆制品基地、金龙豆制品基地、浩瀚豆制品、雷蓝豆制品基地,对周围的居民居住环境污染严重,流出废水发臭,直排到饮用水源东风湖、吉家湖,同时担心豆制品受化工厂污染,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

水污染

经调查核实,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岳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岳政办函〔2015〕21号),东风湖、吉家湖不是饮用水源。

投诉人举报的电华豆制品基地实为东顺工贸有限公司、浩瀚豆制品实为浩羽食品有限公司(这2家豆制品厂属于巴陵公司改制的建华企业),正在申请环评,尚未生产。

蓝雷豆制品厂土地权属为巴陵公司下属丰华实业有限公司,巴陵公司为其提供水、电及蒸汽,未办理环评手续,未上环保设施。2016年8月29日,岳阳楼区环保分局对蓝雷豆制品厂立案查处,行政处罚10万元(岳环罚决字〔2016〕18号),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强制执行,该豆制厂已于2016年11月关停取缔,巴陵公司配合断水、断电、断蒸汽,并拆除主要设备。

巴陵公司为金龙豆制品厂提供水、电及蒸汽,无环评手续,未上环保设施。4月1日,岳阳楼区组织相关部门对七里山地区豆腐作坊进行联合执法,关停取缔了金龙豆制品厂,巴陵公司配合断水、断电、断蒸汽,并拆除主要设备。

部分属实

1、2016年9月对蓝雷豆制品厂立案查处,行政处罚10万元(岳环罚决字〔2016〕18号),已移送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强制执行。

2、蓝雷、金龙2家豆制品厂已关停取缔,主要设备已拆除。东顺工贸有限公司和浩羽食品有限公司两个豆制品厂正在依法申请环评手续,在未办理环评手续之前,不允许开工建设。

3、岳阳楼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加大对豆制品厂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4、巴陵公司对下属企业规范管理,终止场地租赁合同,切断水、电、蒸汽等生产资料供应。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于5月10日对区食药局局长鲁兴旺、望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肖永进行约谈,5月14日对巴陵公司安全环保部环保主管任朝阳、动力事业部生产主管陈桂华、社区丰华实业公司经理邹胜德进行约谈。巴陵公司已对下属企业主体责任人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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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124

2017050861

华容县

岳阳市华容县东山镇桃花山风力发电站,风叶的噪音很大,变电站离居民最近只有10-20米,有辐射及噪声污染。该工厂把山体的水挖断了,水将华容县福顺石材加工厂冲垮了,石粉水冲入黄吉湾水库,污染了水库10多万立方的水体。水库放水就全部流入洞庭湖,还有辐射及噪声污染。

生态破坏

该风电站于2012年11月获得湖南省发改委核准,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3月5日全部风机吊装完成,进入调试状态,该项目于2012年10向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报批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取得湘环评表[2012]99号审批意见。至今未向省环境保护厅审请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提供了第三方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核环检]字2017第092号),结果显示无辐射污染。依据环评要求,县政府正在组织对风机150米防护距离内的居民进行搬迁。该项目致使福顺石材加工厂的石粉水污染黄吉湾水库的事情正在核实。

主要问题:据监测风机在运行过程中确有噪声超标现象;

部分属实

2017年3月18日,华容县环保局对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容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部分风电机组正常运行,但未申请环保设施验收,于3月2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华环决字[2017]52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同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华环罚(听)告字[2017]26号),拟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整。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4月22日前书面报告华容县环保局;3月25日华容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停产整改情况后督查时发现,仍然未停止生产,发电设备正常运行,华容县环保局于4月1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华环罚字[2017]12号),罚款5万元整。

东山镇人民政府已与项目区风机150米范围内的10户农户签订了搬迁协议,截止5月13日已完成2户搬迁,余下8户搬迁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5月11日,华容县人民政府已向湖南省环保厅提请《关于华容县桃花山风电场久试不验的报告》,特提请湖南省环保厅予以支持介入,采取有关措施,要求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容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发电生产,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华容县人民政府已对东山镇党委书记谢光辉和华容县林业局局长晏佳贵进行约谈。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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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2017050862

湘阴县

岳阳市湘阴县六塘乡兰岭村3组有一个一两千头猪的养猪场,粪水直流,多次举报未果。

畜禽养殖污染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岳阳市湘阴县六塘乡兰岭村3组有一个一两千头猪的养猪场,粪水直流,多次举报未果。”问题属实。

位于湘阴县六塘乡兰岭村3组的湘阴县弘康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约200万元,于2005年3月建成了一个总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栏舍面积3000多平方米的牲猪养殖场,现存栏800头牲猪。

湘阴县弘康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采取了雨污分流措施,每天产生牲猪养殖污水8吨左右,污水经1000立方米的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公司吸粪车清运至徐记海鲜蔬菜基地和周边农户农田、花卉种植地、大型农庄菜地用作肥料。

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发现,湘阴县弘康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雨污分流不彻底,粪污水收集池清运不及时,有极少量粪污水外溢现象。

属实

1、2017年5月9日上午,湘阴县六塘乡政府就湘阴县弘康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牵头组织召开了有湘阴县环境保护局、湘阴县畜牧局、湘阴县畜禽污染整治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要求:1、湘阴县弘康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对养殖场雨污分流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限2017年6月8日前整改到位;2、湘阴县弘康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将养殖场未及时清运的粪污外运综合利用;3、湘阴县六塘乡政府协调、督促湘阴县弘康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7年5月11日前,清除围墙外沟渠残留污染物。

2、2017年5月9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向湘阴县弘康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湘阴环限改字[2017]9号)。

3、2017年5月14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向湘阴县弘康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湘阴环罚告字[2017]50号)

2017年5月11日,湘阴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该公司养猪场进行现场检查。粪污收集池已及时清理外运,无外溢现象;雨污分流已进行了彻底整改,做到了彻底分流;围墙外沟渠残留污染物已清理完毕。

2017年5月9日,湘阴县纪委对湘阴县六塘乡党委书记郑剑、六塘乡乡长但鹏、六塘乡人大副主席柳叶、湘阴县畜牧局局长刘志军共4人进行了约谈。

已办结

126

2017050863

平江县

岳阳市平江县三阳乡金花村多家小作坊黄金冶炼厂转移到金花村6队冶炼,没有征求过居民的意见,5队、7队都有影响,污水直排河水,地下水受污染,上千居民受影响,已向县、市、省反映多次无果。

重金属污染

检查核实:岳阳市平江县三阳乡金花村没有过黄金冶炼厂,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金花村居民的饮用水源为井水,现场抽查了金花5、6、7队8户居民的井水,均没有检测出重金属污染指标,符合饮用水标准。附近地表水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级标准。

不属实

平江县三阳乡组织开展实地调查,经过5月9日、10日两天的排查走访、入户调查,未发现有炼金小作坊。乡村两级出具了情况说明(附后)。位于该村的平江县江东金矿蛇岭坡选厂,2012年12月3日经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进行了环评批复(湘环评[2012]361号,附后)。环评单位为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时曾对所涉及的附近居民65户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大部份属于5、6、7队居民(名单附后:摘自环评报告书中内容)。信访件中提到的没有征求过居民意见是不成立的。污水直排河水这一说法,经环保局调查,在2016年3月份该选厂出现过一次向外环境排水现象,经调查当时是由于大雨,选厂尾矿水经加药处理后外排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批复附后)。引起当地居民举报,当时其环保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现场采样、化验,结果显示所排废水没有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监测报告(平环监字Z2016第[007]号)附后。信访中提到的地下水受污染,上千居民受影响,平江县环保局对金花村5、6、7队及附近的清水溪均进行了采样化验(监测报告附后平环监字W2017第[113]号),监测报告显示水质并未超标均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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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127

2017050828信

岳阳县

岳阳县月田镇是铁山饮用水库的最上游,道院村、稻田村、弯头村的新农村建设安置点都建有污水集中处理站,可至今没有运营,生活污水、粪便等污染源直接排放在铁山水库。

水污染

湾头村集中安置点未开工建设,稻田村村民集中安置点还在建设中,污水处理设施还在完善。黄岸村村民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因资金问题,已经停工,所以未能及时启用,现已恢复施工,7月份可以投运,正在督办中。

部分属实

5月9日,月田镇人民政府会同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岳阳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了实地调查,并在县政府办副主任陈拥军同志的主持下,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其内容如下:

1、道院村污水处理设施由月田镇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5月底竣工运营。资金由环保局负责从农环项目中,按工程审计结论安排。

2、稻田村居民建房属村组自行安排建房,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目前居民污水处理设施村组未配套建设。为解决居民污水处理问题,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已于2017年1月将该处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建设计划,目前已经完成了设计和预算,预计8月底建成投入运营。

3、湾头村居民安置点已规划建设,由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将于2017年5月15日开标。居民点建设的同时,污水处理设施将与居民点同步配套建设到位。

岳阳县月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付海苗对月田镇环保专干万海政进行约谈

已办结

128

2017050829信

湘阴县

湘阴县文星镇漕溪港周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水流不畅,杂草丛生,污水恶臭四溢,周围居民急盼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生态破坏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湘阴县文星镇漕溪港周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水流不畅,杂草丛生,污水恶臭四溢,周围居民急盼生活环境得到改善。”问题属实。

漕溪港位于湘阴县文星镇,滨江大道与新世纪大道交汇处,有一涵闸与湘江相连,湘江水位高于港内水位时水流不畅。漕溪港周边没有企业,主要是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港内,造成漕溪港水环境质量较差,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属实

近年,漕溪港黑臭污水问题引起了湘阴县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2016年4月,湘阴县漕溪港黑臭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经湘阴县发展改革局立项后,已纳入国家环洞庭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建设项目库,并于2016年5月争取了国家重点建设专项基金5000万元。2017年3月17日,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湘阴县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湘阴县漕溪港黑臭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政府购买项目中标人。在该项目建设上,国家已投入重点专项基金近70万元,并依法依规依程序 完成了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方案可行性论证、土地预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2016年12月,该项目成功申报了国家发改委水环境治理预算内投资项目,获得资金2980万元,目前正在向银行申请3亿元贷款,资料已准备完毕。

该项目列入了2017年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湘阴县“124”行动重点项目。2017年4月,成立了湘阴县湘江流域湘阴段漕溪港水环境(黑臭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及临港棚改项目协调指挥部。现即将启动项目拆迁工作,在湘阴县县委、政府决策后,立即进行初步设计和招投标工作。预计该项目于2017年10月可动工建设,2019年9月完成。

内容同2017042739、2017051065。2017年5月9日,湘阴县纪委约谈了湘阴县临港新区书记杨海、临港新区主任刘浩、临港新区纪检组长马雄伟。

已办结

129

2017050830信

云溪区

云溪区路口镇主街道金桥路和金桔路上有四家矿粉加工厂,粉尘和噪声严重扰民。还有一加工厂,主要加工小鱼,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农田,臭气熏天。

大气污染

1、云溪区路口镇主街道从事矿粉加工的有云溪区路口强盛矿石加工厂、岳阳市云溪区长炼路石英砂厂和岳阳市云溪区路口石英砂厂,还有1家岳阳市云溪区新兴氧化钙厂位于新建村,该4家加工厂均建于90年代末,主要以碳酸钙为原料,经破碎、磨粉等工序,生产碳酸钙粉,主要用于饲料厂做原料,生产加工过程中粉尘收集和降噪隔音措施不到位,影响周边环境。

2、此件所反映的食品加工厂为岳阳渔我愿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风味鱼制品加工,根据其环评批复要求(岳环评批〔2012〕151号),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周边自然水体,经查,该公司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下游水渠,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3月8日,云溪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岳环云责停〔2017〕25号),该公司已停产整改。

部分属实

1、云溪区环保分局已对该4家矿粉加工厂下达现场监察文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岳环云责改〔2017〕12号-15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在未整改到位前,不得开工生产,并已立案。该4家矿石粉加工厂现已全部停产。

2、云溪区环保分局已对岳阳渔我愿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7年5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岳环云分罚告〔2017〕11号),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罚款5万元。该公司目前仍在停产整改,已重新完善污水收集处理池,并购买1台槽罐车,将收集的污水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云溪区纪委对区食药监局副局长姜越胜进行约谈

已办结

130

2017050831信

华容县

华容县万庾镇塌西湖的承包商蔡某某长期非法围垦塌西湖,成精养鱼池,严重影响了塌西湖的调蓄水的功能,沟里的水发黑发臭,鱼虾死光。多次投诉未果,塌西湖南面靠近鲇市的方向又有几百亩水面被围垦成了养蛙养鱼池。

生态破坏

万庾镇塌西湖共有水面6150亩,属调蓄湖,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万庾镇人民政府管理,现由万庾镇人民政府发包给蔡清明从事渔业养殖,合同期到2033年2月1日止;

2015年承包人蔡清明在没有经万庾镇人民政府和水利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自筹资金在塌西湖开展清淤、渍堤加修等,形成了事实上的围挽行为。截止5月10日,共围挽鱼池9个,面积约700亩,其中3个鱼池用于育苗,6个用于鱼池用于精养;

5月10日万庾镇人民政府对塌西湖周边围沟进行现场勘测,水质正常,对周边家田灌溉没有影响,没有死鱼现象。

部分属实

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班子。5月11日下午1点,镇党委书记付春林主持召开党政负责人扩大会议,就塌西湖围挽信访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塌西湖围挽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黎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陈再坤、副镇长毛红彪任副组长,水管站长胡宇容、林建环保站长季跃东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思想疏导组、现场执法组、资料组和问责组等四个工作小组。思想疏导组负责做好承包老板和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现场执法组负责现场统筹调配,资料组负责准备和上报资料,问责组负责督查和问责。制定了退池还湖的整改方案。并迅速行动,启动了整治措施。调派一辆水陆两用挖机和两辆旱挖机于下午三点前进场,废除鱼池围堤。经过现场调查和计算,确定开挖面宽为10米、底宽为3米。

5月11日,华容县水利局依法对蔡某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其违法事实,于2017年5月12日下达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水法》第四十条“禁止围湖垦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地退地还湖”、《防洪法》第五十七条“违反规定围垦河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动,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等法律法规,给予其按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限期整改,并处2万元罚款的处罚。华容县水利局组织业务部门对塌西湖围垦情况进行防洪、排涝、调蓄综合影响评估,一个月之内制定逐步退池还湖工作方案,报华容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责令相关单位和当事人限期解除承包合同,依法收回承包权。将塌西湖治理优先纳入国家内河内湖治理项目,对其进行全面治理,恢复其生态功能。

截止5月13日12:00,已全部完成鱼池围堤拆除工作。

华容县人民政府已对华容县万庾镇党委书记付春林进行约谈,给予华容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刘军和华容县万庾镇水利管理服务站支部委员王岩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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