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6-01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环保督察专栏 > 边督边改信息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22批(2017年5月1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区域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218

2017051659

平江县

岳阳市平江县天岳广场龙行汽修厂油漆气味很重,杂音很大,属于违规建筑,周边很多人影响很大。

大气污染

平江县龙行汽修厂位于天岳广场附件,面积大约400平方米,有喷漆作业。

属实

已由住建部门组织拆除。

已办结

219

2017051660

楼区

岳阳市岳阳楼区冷水铺路上东一城小区外面沿街商铺餐馆(如:食趣餐馆)油烟污染严重,一年多时间内投诉岳阳市环保局多次,都是不了了之。

餐饮油烟污染

经调查核实,岳阳楼区冷水铺路上东一城临街有四个门面,分别为食趣食尚餐厅、农民钵钵餐厅、爽翻天火锅店和天方夜谭商务会所,食趣食尚餐厅和天方夜谭商务会所安装了油烟净化机,农民钵钵餐厅和爽翻天火锅店未安装油烟净化机,经营中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的情况。

属实

岳阳楼区环保部门对爽翻天火锅店、天方夜谭商务会所、食趣食尚餐厅、农民钵钵餐厅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完善油烟净化设备,对油烟管道加装消音棉,限期7日内消除噪音、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现已停业整改,未整改到位,不得营业。

已办结

220

2017051661

岳阳县

岳阳市岳阳县新墙镇大众村旁边两个陶瓷厂生产很多年(天兴陶瓷和宏康陶瓷)地势较高,外面有水池,水池渗水且有油渍;睡觉时都可以闻到烟囱排放的气味;粉尘很大,放原料的地方离村子很近,刮风时窗户都不敢开。不确定是哪家出现的污染问题。

水污染

信访件反映的两个陶瓷厂为湖南天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欣公司)和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下称宏康公司),两家企业彼此共用围墙相连。

天欣公司于2008年6月通过了岳阳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7月动工建设,2011年8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宏康陶瓷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通过了岳阳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11月动工建设,2011年3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两家企业生产主要原材料均为瓷沙、长石、黏土、釉料等,工艺过程为原料输送、球磨机球磨、制浆制粉、成型干燥、施釉、烧成等工序生产墙地砖。

两家企业的有组织废气排放点都建了除尘脱硫设施,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的粉尘和道路扬尘,都建设了原料棚和配套了洒水车,现场核查发现,宏康公司原料堆场东面紧靠围墙处虽然建设了围挡,但未完全封闭;生产废水经多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一体处化理设施处理后外排高桥河;天欣公司围墙外建有一个容积4400 m3的沉淀池,池底和内壁都作了防渗处理,主要用来收集两家企业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外排高桥河,现场核查暂未发现水池渗水和有油渍的现象。

2017年4月28日、29日县环保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分别对宏康公司和天欣公司进行检测,发现两家公司都存在废气超标排放的情况。

部分属实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于5月2日分别对两家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岳县环罚告字〔2017〕51号、岳县环罚告字〔2017〕55号),分别作出了限制生产并处罚金30万元的行政处罚。两家公司按照要求分别降低40%、45%的产量,开始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限产整治,并于5月3日、5日向岳阳县环保局报送了整治方案。

两家公司执行限产整治决定后分别采取了更换布袋除尘器布袋、清洗喷枪、净化喷淋水质等措施。整治工艺完成后,2017年5月17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再次分别对天欣公司和宏康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采样。监测数据显示三项指标都暂未超过《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修改单标准。

县环保局要求两家企业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整治:一是加大洒水频率,防止道路扬尘污染;二是所有粉性原料入棚,不能入棚的必须采取覆盖措施;三是强化酚水池和煤焦油池的密闭暂存措施,池面密封,封盖设排气筒,排气筒加装活性碳吸咐装置,尽量降低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同2017042650号交办件:岳阳县人民政府县长曾平原对县建材办党组书记、主任胡志刚、新墙镇镇长周立雄进行约谈;岳阳县纪委书记赵瑾、副县长胡秉阳对岳阳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邹水生、岳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侯平凡进行约谈;岳阳县建材办党组书记、主任胡志刚对县建材办副主任罗乐之进行约谈;中共岳阳县环保局党组对岳阳县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许铄宇诫勉谈话;中共岳阳县建材办党组对岳阳县建材办安全监督股股长杨峰通报批评。

已办结

221

2017051662

平江县

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湖胜村有很多家养猪场、养鸡场,猪的排泄物直接排放到水渠、农田,臭气熏天,蚊虫滋生,农田变黑。

畜禽养殖污染

经调查核实,平江县伍市镇湖胜村共有养殖户11家,分别是:1、平江县红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4月,法人代表,潘红波,占地面积3468.4平方米,现存栏生猪1500头;2、平江县八斗龙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5月,法人代表,姚文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900头;3、平江县皮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4月,法人代表,李付平,占地面积2001平方米,现无存栏生猪;4、潘金喜养殖场在原养鸡栏舍基础改建成猪舍,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现无存栏生猪。除上述4家规模养殖场外,其余7家养殖户:尹爱护养殖户,栏舍面积220平方米,存栏50头;姚运华养殖户,栏舍面积150平方米,存栏50头;潘喜洋养殖户,栏舍面积180平方米,存栏52头;李后龙养殖户,栏舍面积250平方米,存栏100头;潘良章养殖户,栏舍面积150平方米,存栏60头;潘喜平,栏舍面积360平方米,存栏75头;尹章红养殖场,栏舍面积150平方米,存栏50头。均为零散养殖户,存栏都在100头以下,且大部分为老宅改建。经排查,4家规模养殖场除平江县红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粪污处理设施较完善,粪污处理到位。其余3家因排污设施简陋加之管理不善,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2、7家零散养殖户大多存在随意排污现象,对周边环境存在较大影响。

部分属实

平江县人民政府责令伍市镇人民政府(牵头)、平江县畜牧水产局、平江县国土局、平江县环保局负责处理此问题。1、伍市供电所于5月19日对八斗龙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停电;2、八斗龙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于5月20日已清空养殖栏舍,进行整改; 3、7家零散养殖户要求全面进行整改(整改方案附后),其中规模养殖场即李付平在4月20日前全部退养,5月20日前拆除栏舍,潘金喜4月25日前全部退养,5月25日前排污设施整改完成,姚文献5月20日前全部退养,6月10日前排污设施整改完成,潘红波5月18日前减量500头,,5月30日前排污设施整改完成。其他整改全部在2017年5月30日到位。

伍市镇人民政府徐莉镇长5月18约谈平江县八斗龙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姚文献和江西正邦养殖公司张建辉。

已办结

222

2017051663

平江县

岳阳市平江县城关镇天岳广场附近有一个龙行汽修厂,违规搭建,噪音很大,做油漆味很重影响后面居民楼的居民,以前投诉过多次没用。

噪声污染

平江县龙行汽修厂位于天岳广场附件,面积大约400平方米,有喷漆作业。

属实

重复件。交办问题与2017051659号交办件相同。已由住建部门组织拆除。

已办结(重复信访)

223

2017051642

汨罗市

汨罗市古培镇双凤村培塘片区许文霞开办的铜材厂污染环境。自行取水样送环保厅监测汞、铅、镉、铜较正常水严重超标,且烟尘污染严重,企业开办后患癌症人员明显增加。多次投诉未果。

重金属污染

经查实,汨罗市长青铜业有限公司位于古培镇双凤村培塘片区, 2011年12月该公司年产1.1万吨铜制品项目通过岳阳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2年8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3年5月进行了环评变更,由原产1.1万吨铜制品变更为年产5万吨铜制品,2013年5月23日通过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并于2014年3月通过了岳阳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该企业主要污染物为气型污染,冷却循环水不外排。为进一步加强废气治理,2016年7月项目将燃料由重油改为加氧液化气。2016年7月15日、2016年9月18日,汨罗市环境监测站曾两次对该企业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废气中监测指标数据未出现超标。

不属实

5月17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将相关情况函告(编号2017051701)汨罗市古培镇人民政府、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按各自职责办理。

2017年4月28日起,长青铜业进行停产检修。5月1日,群众向古培镇政府反映长青铜业有限公司周边水塘水质问题。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接到汨罗市古培镇政府通报后,当即组织对长青铜业进行调查,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汨罗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东边水塘(徐家塘)、北边水塘及雨水收集池采取水样。5月8日,监测报告(汨环监检字2017-019)数据显示两水塘水样中铜、铅、镉未检出,锌也未出现超标。5月16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查组反映,该公司存在烟气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问题。17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古培镇政府再次组织对该企业进行检查,证实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汨罗市环境监测站又对位于企业周边的徐家塘、双凤村12组公用水井及古培镇培塘学校水井进行采样。5月19日,监测报告(汨环监调字2017-016)数据显示,除徐家塘地表水COD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0.06倍外,地表水及两个井水水质氨氮、铜、锌、铅、镉等指标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5月19日,汨罗市古培镇政府递交的证明材料中,由汨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汨罗市肿瘤死亡数据报告》显示,古培镇2014年肿瘤48例,2015年肿瘤41例,2016年肿瘤40例,呈逐年下降趋势,未出现逐渐增加的迹象。

综上所述,汨罗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情况证实编号2017051642信访交办件反映情况不属实。为彻底化解群众矛盾,汨罗市古培镇政府组成工作组深入当地群众中了解情况,展开调查,督促企业整改,同时向汨罗市政府汇报,争取将汨罗市长青铜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入工业园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017年5月19日中共汨罗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对古培镇党委书记闵庆丰、镇长郑丰进行约谈,对副镇长许霞进行批评教育,对环保站长李星耀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已

224

2017051643

华容县

华容县原护城乡麻里泗护城小学西边100米处猪肠加工厂烧煤,排出黑烟百里都呛人。该厂排出的河段都是黑水。生产有毒食品,被湖南经视曝光过。

大气污染

该猪肠加工厂全称为:华容县远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2016年5月通过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华环验[2016]03号)。年加工猪小肠500吨、猪皮100吨,2016年该公司将燃煤锅炉替换为生物质锅炉,使用的燃料为木材和生物棒。5月17日,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华容县环保局对华容县远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未发现用肠衣加工食品、未发现使用燃煤且场内无燃料煤堆放,污水处理设施和脱臭塔运行正常。

2015年3月26日,湖南经视电视台报道了华容县某肉制品加工厂生产、加工“毒猪肠”的新闻后,华容县食安委领导高度重视,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召集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联合执法组,由华容县质监局牵头,其它成员单位配合,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10时,对华容县田家湖生态管理委员会城南村陆志海小肠加工点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该公司主要加工猪小肠,猪小肠半成品不直接进入市场,由河北保定顺平县肠衣加工城上门收购。2015年3月29日经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检查,样品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华容县食安委于2015年4月9日向湖南经视作出书面回复。

部分属实

华容县食品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华容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未发现用肠衣加工食品、未发现使用燃煤。

5月17日华容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和废气处理设施排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经检测,废水总排口水污染COD为709mg/L,锅炉排污口大气污染物烟尘为361.2mg/m3,分别超过国家排放标准6.09倍和3.51倍。华容县环境保护局于5月19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华环决字[2017]12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华容县环保局;下达《责令限制生产事先(听证)告知书》(华环限(听)告字[2017]39号),拟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制生产决定:涉水工序和锅炉停止生产一个月;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华环罚(听)告字[2017]98号),拟对COD超标排放处以罚款人民币1083元,拟对烟尘超标排放处以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合计151083元整。

暂无

已办结

225

2017051644

湘阴县

湘阴县城靠近湘江大堤,湘江河边有多家船运水泥的码头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装卸水泥,搞得湘江河边乌烟瘴气、粉尘满天飞。恳请坚决取缔这些非法的、污染环境的黑码头。

大气污染

经初步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湘阴县城靠近湘江大堤,湘江河边有多家船运水泥的码头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装卸水泥,搞得湘江河边乌烟瘴气、粉尘满天飞,恳请坚决取缔这些非法的、污染环境的黑码头。”问题属实。

经初步调查核实,湘阴县城靠近湘江大堤有4 处码头。

1、湘阴县大坝堤码头位于湘阴大坝堤。1991年12月11日取得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湘阴县大坝堤防汛砂卵石储备场需使用部分河滩地的批复》(湘水电河管便字91第22号),于1991年年底建设,业主为湘阴县水务局,法人刘双喜,2005年7月租赁给兰新胜经营,该码头《湖南省港口岸线(水域、滩地)使用证》湘港字(岸临0700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湘岳)港经证(0023)号,已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

2、三湘码头(原湘阴凤南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大坝堤分公司,法人代表为单均华)位于湘阴大坝堤。负责人为熊正武,该码头建于2012年10月。2012年10月29日,湘阴县水务局向熊正武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水责停字[2012]52号),2012年11月15日,湘阴县水务局向湘阴凤南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大坝堤分公司下发了《湘阴县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水罚字[2012]18号)。

3、湘阴县三欣码头(顺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湘阴大坝堤。建于2014年6月,业主黄林辉。2014年6月9日,湘阴县水务局以(水责停字[2014]第37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4年8月3日湘阴县水务局以湘水罚字[2014]22号下发了《湘阴县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码头已停止建设。

4、漕溪港千吨级码头位于湘阴县漕溪港,法人代表为张志国,2005年4月19日取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洞庭湖区益阳至芦林潭航运建设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交能[2005]190号),2005年12月20日取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洞庭湖区益阳至芦林潭航运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05]128号),岳阳市港口航务管理局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湘岳)港经证(0043)号、《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湘岳)港字(WX013)号、《湖南省港口岸线(水域、滩地)使用证》湘港字(岸临070076)号。该码头2009年10月建成,2011年11月投入使用。2017年5月8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装卸煤炭、瓷泥货物,作业现场出现了扬尘污染。

属实

1、2017年5月5日,湘阴县港口航务管理所制定了《规范湘阴港口码头作业行为工作方案》(湘阴港航[2017]34号),下发了《关于规范我县港口作业行为的通知》(湘阴港航[2017]31号)。

2、2017年5月8日检查发现漕溪港千吨级码头有煤炭、瓷泥粉尘类货物装卸,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湘阴县港口航务管理所对漕溪港千吨级码头下达了岳湘港口责改[2017]0500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限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防治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该码头立即停止了污染环境作业行为,并安排其自有的洒水车及时清洗了作业现场。目前未发现该码头有污染环境作业行为。

3、2017年5月9日检查发现大坝堤码头(原名水利局防汛码头)未依法取得有效的《湖南省港口岸线(水域、滩地)使用证》、《港口经营许可证》擅自使用港口岸线,从事货物装卸与经营。2017年5月9日,湘阴县港口航务管理所对大坝堤码头下达了岳湘港口责改[2017]05008号《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未改正,依法依规处理。2017年5月11日,湘阴县港口航务管理所向湘阴县水务局河道胡泊管理站(大坝堤码头业主单位)送达了《关于协助加强码头监管的函》。目前未发现该码头有污染环境作业行为。

4、2017年5月10日,检查发现三湘码头未依法取得有效的《湖南省港口岸线(水域、滩地)使用证》、《港口经营许可证》擅自使用港口岸线,从事货物装卸与经营,湘阴县港口航务管理所对三湘码头下达了岳湘港口责改[2017]05009号《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未改正,依法依规处理。目前未发现该码头有污染环境作业行为。2017年5月16日,湘阴县水务局收到湘阴县环委会交办函后,对三湘码头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派专人配合湘阴县港口航务管理所对该码头进行监管,该船厂至今未再卸运散装水泥;二是湘阴县水务局和湘阴县白湖水管会两级联防,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监管;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船厂不再利用厂区内的设施设备卸运散装水泥。

5、2017年5月11日检查发现三欣码头(顺泰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有效的《湖南省港口岸线(水域、滩地)使用证》、《港口经营许可证》擅自使用港口岸线,从事货物装卸与经营,湘阴县港口航务管理所对三湘码头下达了岳湘港口责改[2017]050010号《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未改正,依法依规处理。目前未发现该码头有污染环境作业行为。2017年5月16日,湘阴县水务局已对该码头实行了封闭。

2017年5月19日,湘阴县纪委对湘阴县交通局局长李峰、湘阴县文星镇党委书记熊巍、湘阴县文星镇镇长易志杰、湘阴县水务局局长周勇、湘阴县海事处主任胡祥华、湘阴县临港新区党委书记杨海、湘阴县临港新区纪检组长马雄伟、湘阴县漕溪港街道办党工委书记赵美前、漕溪港街道办工委主任甘滋共9人进行了约谈。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