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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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27批(2017年5月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区域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289

2017052182

岳阳楼区

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湘运保修厂家属房楼下有个机械加工车间,每天每晚生产时噪声扰民。曾向环保部门反映未果。

噪声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无名机械加工厂位于白杨坡路湘运汽修保养厂家属区临街门面35号,从事机械加工作业,经营中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

属实

5月22日,岳阳楼区责令该机械加工门店停业,对其断电,责令经营户在30天内自行拆除、搬走车床设备,取缔关停。

已办结

290

2017052183

临湘市

岳阳市临湘市五里牌街道新球居委会家具厂,喷漆散发刺鼻的油漆味,曾向12345反映,停工几天,今又恢复生产。

大气污染

举报反映所指岳阳市临湘市五里牌街道新球居委会家具厂,位于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新球社区雷家组,由高波平签订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与梁飞洲两人共同经营该家具厂。该家具厂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并相继投入生产。2017年5月22日,我办事处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核实中,发现该家具厂在停产一周后,擅自恢复生产,且在家具喷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属 实

1、对该家具厂实行断电,拆除相关供电设施。

2、2017年5月23日关闭取缔该家具厂,已拆除生产设备并清空现租赁场地。

临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子龙进行了约谈。

已办结

291

2017052184

住建局、城管局、安监局

岳阳市岳阳楼区广播电视局门口有一栋烂尾楼,停建五六年。搭建的钢架都已生锈,下雨时锈水直排路面,安全防护布已破烂,被风吹得到处乱飞。

其他

楼区:经调查核实,该烂尾楼项目名称为“金鹗花园二期”,2014年7月办理了环评手续,下雨时,雨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属实

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

已办结

城管局:5月22日下午,我局进行现场调查,该楼盘已停工三、四年,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了施工围墙,现场搭建的钢架生锈;安全防护网布破损。

属实

5月23日上午9时,我局与市建设局对接,市建设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信访件所反应的问题不属市城管局管理,市建设局已受理并已向工程负责人下达整改文书,要求5天内完成整改。

安监局:施工现场的2台塔式起重机安装至今已近4年,至今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且现场脚手架锈蚀严重,对周边建筑物及车辆、行人形成严重安全隐患。

属实

由市住建局督促整改,现已责令该项目责任单位迅速制定出整改方案,限期6天内全部拆除外脚手架和2台塔式起重机。

住建局:接到信访交办件后,市住建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投诉情况,责令责任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治污染问题和安全隐患。

部分属实

约谈该项目刚变更后的建设单位负责人,责令该项目责任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拆除方案,限期5天内组织拆除2台塔式起重机和外脚手架。截止目前,2台塔式起重机和外脚手架已全部拆除,消除了污染问题和安全隐患。

292

2017052185

岳阳县

岳阳市岳阳县月田镇谢家村燕子崖,万石粟、毛勇政等非法开采长石粉厂,面积分别为200多亩和100多亩、一个池塘被毁,一栋房屋被埋。

生态破坏

经查,2013年,月田镇万石树在谢家村燕子崖非法开采长石,被月田镇国土所制止后一直未开采。2013年7月,月田镇人毛拥政在燕子崖另一处非法开采长石,月田镇人民政府、月田镇国土所制止了其非法行为。原谢家村村组要求毛拥政平整被破坏的山林,毛拥政交由陈波进行平整。2017年4月,陈波在燕子崖挖山采砂、选长石,废渣用来回填废坑洞,期间共洗砂1000多立方,运了40余车长石,月田镇人民政府发现后进行了制止,现已未开采。经岳阳县森林公安现场勘查,万石树、毛拥政以及一部分由老百姓1978年以来长期人工开采长石(偷采补贴家用)所破坏的山林面积合计为11.6亩,属于公益林。投诉人反映一个池塘被毁,一栋房屋被埋的情况,根据调查,是村民袁香自拆危房两间,一个约5平方的池塘(水坑)被废渣填埋。

部分属实

岳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5月22日,责令毛拥政对破坏的山林进行平整修复,在两个月之内种植树苗复绿,并将遗留矿渣运离,防止雨水冲刷,消除泥石流隐患。2017年5月24日,岳阳县国土资源局以未经批准擅自在月田镇谢家村范围内开采长石矿,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对非法开采的当事人毛拥政进行立案调查,立案编号:2017(18)号,将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月田镇人民政府:已经要求改港村每天安排两人到现场进行监督。生态修复完成后,月田镇人民政府将对矿点入口铺设路障,将入矿点的道路完全封闭。

中共岳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对岳阳县月田镇国土所副所长毛志丹诫勉谈话;中共岳阳县林业局党组对岳阳县月田镇林业站副站长李殿诫勉谈话。岳阳县月田镇镇长付海苗对月田镇副镇长陈巨松进行约谈。

已办结

293

2017052186

汨罗市

岳阳市汨罗市长乐镇合旗村(合并前为双旗村),傅细林、傅必应以疏通河道为由,从2003-2016年将汨罗江的绿洲挖掘淘沙,挖掘了三四百亩绿洲,河水浑浊,曾向信访办反映,已停工,但未恢复绿洲,而是将挖沙的沙子外卖。要求恢复绿洲。

生态破坏

5月22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责成汨罗市水务局、汨罗市砂石局、汨罗市长乐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务必查实问题,立行立改,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22日上午,汨罗市长乐镇政府联合水务局、砂石局、及合旗村村支两委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处理,经查实,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5月22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将相关情况函告(编号2017052201)汨罗市砂石局、汨罗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水务局、汨罗市林业局(编号2017052203)按各自职责办理。

一、长乐镇合旗村河段基本情况

长乐镇合旗村砂场河道属汨罗江平汨共管河段(平江县与汨罗市以河道中心线为界共同管理)。平汨共管河段自2009年河道整治以来,汨罗水域遗留10条采砂船只。2014年以来,省水利厅、岳阳市水务局、汨罗市委、市政府相继对该河段下发禁采文件,2015年1月11日实现该河道永久性禁采。禁采后,汨罗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及砂石局工作人员加强河道日常巡查,从严从重打击偷盗采行为等一系列措施,杜绝了禁采后偷盗采砂石事件发生。2016年11月4日,汨罗市出台《汨罗江湿地保护及河道砂石禁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1月30日,该河段汨罗水域所辖的采砂船只全部解体上岸,长乐镇河段砂场全部平整完成。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傅细林、傅必应等人挖掘绿洲三四百亩一事不属实。经查实,长乐镇合旗村无傅必应此人,傅细林砂场在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实行开采,在开采过程中受汨罗市砂石局、水务局及长乐镇政府监管,依法依规在平汨共管河段汨罗水域范围内开采。开采范围系2009年前汨罗市黄金公司淘金遗留尾堆,岳阳市水务局也曾多次亲临现场察看,未涉及“绿洲”,开采尾堆系疏通河道需要。接到信访交办件后,经现场勘察核实,长乐镇沿河约300多亩绿洲未受到破坏,生机盎然。

2、关于河水浑浊一事属实。由于平汨共管河段比较特殊,该河段以水域面中心线为界,由汨罗、平江共管,而自2015年1月11日按照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汨罗江平汨边界河段汨罗水域砂石资源禁止开采的通告》(汨政告〔2014〕40号)对该河段全面禁采,但平江县挖砂船自2017年5月份之前,一直在平汨共管河段平江段开采,屡禁不止所致,导致时有河水浑浊情况出现。

3、傅细林砂场砂石系禁采之前合法开采所得,砂石外卖系正规出售。2016年11月,傅细林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汨罗江湿地保护及河道砂石禁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将船只解体、砂场机械设备拆除,目前砂场已平整到位。汨罗市长乐镇政府现已对傅细林砂场剩余资源进行封存,用于河提护坡和防汛备用,不得再予转运外卖。

对于汨罗江长乐镇合旗村河段整治工作,汨罗市水务局已向上申报将该河段纳入汨罗江长乐保护圈治理项目范畴,设计对该河段1公里堤防进行草皮护坡。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因当前正值汛期,整个项目计划在2017年10月实施建设,2018年5月完工。同时,按照汨罗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汨罗江湿地保护及河道砂石禁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汨罗市砂石局、长乐镇政府健全巡查机制,强化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偷盗采事件的发生,巩固汨罗江禁采成果。

*

已办结

294

2017052187

云溪区

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新华村温氏集团与农户合作养猪,污粪水直排水沟、白泥湖,水质发黑,污染了周边居民地下井水,恶臭难闻。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未果。

畜禽养殖污染

经查,该村生猪规模养殖已有20余年历史,目前共有生猪规模养殖户60家,其中“公司+农户”23家,自繁自养37家。大部分养殖户建有粪污沉淀池、沼气池等污染处理设施,粪污经简单处理后外排,少数无污染防治设施,粪污直排。

部分属实

1、目前已有4户清栏退养。

2、参照《岳阳市云溪区生猪养殖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该村余下56户分三年实施逐步退养。2017年退养14户、2018年退养20户、2019年退养22户。(责任单位:路口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李新安、沈爱华、叶崇明,责任人:蒋桂林)

3、清栏退养前,抓好环保整治,增加环保设施,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消除污染。(责任单位:路口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沈爱华、叶崇明,责任人:蒋桂林)

4、严格控制新增生猪养殖户,现有规模养殖户不得扩大养殖规模。规模养殖户和生猪存栏数只减不增。(责任单位:路口镇城建站,分管领导:沈爱华,责任人:艾恒、蒋桂林)

以上工作由云溪区畜牧局负责指导,责任领导:刘炳炎,责任人:朱金阶、戴湘,路口镇负责实施。

暂无

已办结

295

2017052188

汨罗市

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八里村107国道边丛塘,西边有一个洗沙厂,在农田里挖了个小池子,在里面洗沙,洗出来的水呈黑黄色,有油味,流到农田里污染农田,四周都是农田。

水污染

经汨罗市国土资源局、汨罗市水务局、汨罗市新市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查实,汨罗市新市镇八里村居民方宏阳、蔡水洋通过与新市镇八里村村委会口头协商,租用新市镇八里村十九组107国道西侧耕地,总计占地面积约9亩,建设堆砂场,添置滚筒筛、运输带、铲车、运输车等机械设备,建设简易沉淀池,从事非法洗砂。经现场勘察,方宏阳、蔡水洋两个洗砂场相邻,通过从外购入砂石,运至新市镇八里村十九组洗砂场进行分筛冲洗,赚取差价。两个洗砂场分别建设了简易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池周边为农田,无河流、水库及塘坝。如洗砂场持续作业,沉淀池清理不及时,可能导致废水外溢至周边农田,现场检查时沉淀池废水呈黄泥色,无异味。

属实

5月22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将相关情况函告(编号2017052202)汨罗市新市镇人民政府、汨罗市国土局、汨罗市水务局、汨罗市环保局按各自职责办理。

针对方宏阳、蔡水洋占用耕地,未经批准擅自违建堆砂场和非法洗砂的行为,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向违法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汨国土资执责停〔2017〕490、491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停止违法占地行为。

5月26日新市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定于2017年5月27日组织国土、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针对方宏阳、蔡水洋两宗违法案件的地上建(构)物以及洗砂设备等实施拆除。关于洗砂场平整恢复用地的后续事宜,由新市镇人民政府、汨罗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方宏阳、蔡水洋两位当事人于2017年6月15日前落实。

已办结  

296

2017052189

华容县

岳阳市华容县桥头路249号湖南省海霸食品加工厂(加工酸菜),居民与厂区仅一墙之隔,散发一股很难闻的气味。生产废水排入水沟,发臭。督察组进驻后停产几天,后又恢复生产。

大气污染

5月22日,华容县环保局、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华容县海霸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厌氧和曝气工序产生酸臭气味,另原料菜运输、堆放过程中也产生少量酸臭味,均未采取措施进行收集处理。华容县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对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和废气处理设施排口进行采样监测。

存在的问题:1、经检测水污染物CODCR、大气污染物SO2、颗粒物分别超过国家排放标准0.96倍/1.03倍和0.87倍;2、存在酸臭味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5月22日,华容县环境监测站对华容县海霸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和废气处理设施排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经检测,废水总排口水污染COD为196mg/L,锅炉排污口大气污染物SO2为815mg/m3、颗粒物为748mg/m3,分别超过国家排放标准0.96倍/1.03倍和0.87倍。华容县环境保护局于5月24日依法对华容县海霸食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华环决字[2017]128号),责令华容县海霸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于2017年6月1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华容县环保局;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华环停字[2017]1号),责令华容县海霸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23时59分之前停止排放污染物,并于2017年6月1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华容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华环罚(听)告字[2017]101号),拟对COD超标排放处以罚款人民币421元,拟对烟尘超标排放处以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合计150421元整。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华容县海霸食品有限公司执行了停止排污决定,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和原料堆场封闭作业建设工作,将污水处理设施和原料堆场全封闭,消除酸臭味扰民现象,并同步对污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未整改到位不得恢复生产。

暂无

已办结

297

2017052190

华容县、临港新区、岳阳楼区

岳阳市华容县县城有很多小油罐车,从广东月亮湾采购,非法销售环保不达标的柴油,销到下面小加油站、工地;中石化、中海油一直都有在销售普通柴油(中石化油库在岳阳七里山油库、中海油油库在城陵矶,该油是个过渡期,已经不允许使用了,没有达到国5柴油标准)。主要是小油罐车的现象非常严重,这些环保不达标的柴油硫含量超标50倍,对大气污染严重

大气污染

华容:5月23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小油罐车加油调查处理工作方案,并上报华容县人民政府审定。由华容县商务粮食局牵头负责、组织华容县交警大队、华容县交通局、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华容县石油公司同步开展联合执法调查处理,华容县商务粮食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华容县境内加油站销售台帐进行检查,核查油品来源、去向,并对部分油品进行抽样检测,华容县交通局、交警大队对华容县境内小加油车进行摸底登记,华容县食药局对加油站进行抽样和计量检查,华容县石油公司对所属加油站油品来源进行清查登记。

5月23-25日,华容县调查处理联合工作小组对华容县境内加油站、流动小油罐车和县境内需要使用柴油的4处大型项目工地(蒙华铁路清水段、东洪公路、注滋口镇渣土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现象,未发现流动小油罐车加油现象。

不属实

经华容县调查处理联合工作小组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不属实

*已办结

临港:经调查,2016年11月至今,中海油岳阳油库购进0号普通柴油2船次共计3200吨,符合国Ⅳ标准。累计出库3100余吨,主要销往各物流公司、水上加油站及工地。至目前为止剩余约100吨。(5月23日岳阳市工商管理局对中海油库普通柴油进行了抽样检查,后续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根据《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2015]974号)第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柴油GB252-2015第8条要求,2017年7月1日,全国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Ⅳ标准的普通柴油。

综上所述,在2017年7月1日前销售国Ⅳ标准的普通柴油未违反相关规定。

不属实

已调查核实,在2017年7月1日前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国Ⅳ普通柴油未违反相关规定。

楼区:经调查核实,根据中石化七里山油库提供的台账资料,中石化七里山油库进油渠道为中石化金陵分公司,通过查看柴油质量抽样化验单,结果显示为普通柴油,中石化七里山油库存在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普通柴油的行为。

属实

1、岳阳市工商局市场管理规范管理局已于2017年5月22日在中石化七里山油库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

2、岳阳楼区将配合市商务局及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对中石化七里山油库销售普通柴油行为的查处工作。

商务粮食局:不属职责范围

298

2017052191

岳阳楼区

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办事处鲤鱼嘴社区金东门大酒店后面,原来这里是个很大的湖,开发商征收后把湖填了,但是一直没把下水道修好,下雨经常漫水,污水、粪水都溢出来。政府曾说要解决该问题一直没解决。

水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地段位于岳阳市金鹗中路金东门大酒店南侧枫叶巷路第五网格居民小区。该地段有居民私房88栋,地势低洼地段有房屋17栋。该17栋住宅楼占地面积为 2153 个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550平方,常住人口133人,总层数53层。因该地段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地势低洼且下水道狭窄,每逢大雨极易引起渍水,给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情况属实。

属实

近期措施:一是街道、社区对水情进行监测,特别是暴雨天气,安排人员现场值守;二是每隔一周查看涵管是否畅通,及时清理垃圾;三是定时清理水渠周边杂草和杂物,保证地上水渠畅通。

远期措施:岳阳楼区根据《关于2016年市中心城区严重渍水房屋安全整治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楼府阅〔2017〕2号),制定了《2016年岳阳楼区严重渍水房屋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目前该片区地势低洼的17栋房屋已纳入改造范围,规划设计图已经制定,居民已签订了相关承诺书,现正与市国土局和其他职能部门对接,完善各项建设手续。

已办结

299

2017052155信

岳阳县

岳阳县政府应付环保督察,环保督察组在岳阳督察期间,由县政府出去补贴砖厂,停产至5月25日,等中央环保督察组离开湖南后恢复生产。实际在督察组离开岳阳的第二天起,筻口镇、鹿角、新开镇的宏星河等砖厂就恢复了生产,麻塘镇的洞庭砖厂、文发砖厂等二十余家晚上生产。上述砖厂均为国家明文禁止的粘土砖厂,且无任何环保设施。

其他

2017年5月16日,筻口镇人民政府联合县工信局、县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筻口镇范围内已关停的四家砖厂(仙安一砖厂、仙安二砖厂、大元砖厂、井塘砖厂)进行复查。现场发现仙安二砖厂存在非法复产的可能,筻口镇人民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再次对四家砖厂进行了强制断电查封,并对生产机械和设备进行查封。

2017年5月17日,荣家湾镇人民政府联合县工信局、县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11家粘土砖厂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3家砖厂仍在非法生产。荣家湾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再次进行了断电和查封。2017年5月22日,荣家湾镇人民政府再次进行调查发现全镇11家粘土砖厂已全部停产,生产用电尚未恢复,砖窑也没有开火。

新开镇仅有1家粘土砖厂(常山砖厂),宏星和等其他砖厂均属页岩环保砖厂。常山砖厂自2017年4月18日起停产至今。

投诉人反映的麻塘辖区内“文发砖厂”实为宏发砖厂。麻塘办事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采取一人负责关停一个砖厂的办法,积极说服企业主依法自主关停。经调查,麻塘办事处包括洞庭砖厂、宏发砖厂在内的所有粘土砖厂窑内并未装砖坯,未生产。

部分属实

5月23日,经筻口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仙安一砖厂、大元砖厂、井塘砖厂已关停,未生产,烟囱没有排放废气;仙安二砖厂已断生产用电,但砖窑仍在烧窑,烟囱有废气排放。

5月23日,新开镇人民政府对其范围内的粘土砖厂进行了排查,常山砖厂未生产。宏星和砖厂属页岩环保砖厂,该砖厂于2014年12月通过了岳阳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岳县环评批〔2014〕96号),2016年10月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岳县环保验〔2016〕19号)。

5月22日,荣家湾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工信局对全镇所有粘土砖厂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并未生产。为防止粘土砖厂死灰复燃,荣家湾镇安排了镇规划站工作人员对全镇砖厂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关停到位。

针对群众担心的部分砖厂可能死灰复燃的现象,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关于对全县已关停的粘土砖厂进行全面排查的紧急通知》,责成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局)、县林业局联合行动,属地乡、镇、办事处全力参加,对全县关停的粘土砖厂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关停取缔。对工作落实不力或者“慢作为”的,将严肃问责。

岳阳县荣家湾镇党委书记李德军对荣家湾镇企业站副站长李洪武进行约谈;

同:2017051061号交办件

中共麻塘办事处副书记、主任王四平对麻塘办事处人大主席张学维进行约谈;岳阳县麻塘办事处人大主席张学维对岳阳县麻塘办事处企办科员刘双荣进行约谈;中共麻塘办事处人委员会对麻塘办事处企办主任张照明诫勉谈话

*已办结

300

2017052156信

君山区

君山区许市镇铺子嘴樊某养猪场,无资质违建养猪场,粪污水直排,现扩建猪舍。岳阳市政府没有明确整改期限,政府相关部门没有跟进整改,违建持续进行。

畜禽养殖污染

许市镇铺子嘴村村民投诉的养殖场位于原五湖村六组,位置按君山区政府规划属适养区范围,猪场老板名叫樊振,原有养殖面积180平方米,现在自己家竹山扩建了二栋面积800平方米的新猪场,周边有两户村民居住,目前存栏生猪450头左右,有雨污分流,正在建设1000立方三级化粪池。畜禽粪便部分外运,养殖废水经简单沉淀后外排象牙湖。

属实

1.2017年5月17日,君山区环保分局联合许市镇对猪场进行了检查,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岳环君分责改【2017】10号),许市镇政府和农业、防疫、城建等相关部门也多次上门检查和下整改通知。后因猪场老板和投诉群众达成调解协议,樊振保证环境整改到位,于是樊振在未经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引进了部分生猪,许市镇镇政府和防疫部门又再次上门告知其严重性,督促你严格规范其养殖配套设施。猪场目前一直在积极整改,相关的手续也正在申请办理中,以前猪场的污物已经清理,污坑也已填埋,与猪场相适应的三级沉淀池正在修建中。

2. 5月25日,许市镇召集农业、环保、村组、村民代表,召开猪场整改协调会,要求养殖户在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许市镇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养殖户积极按农业、环保部门要求开展相关整治,消除污染,铺子嘴村该猪场周边居民表示理解与支持并同意该猪场的整改方案。

已办结

301

2017052157信

湘阴县

湘阴县政府违规转让土地,隐瞒群众,引入温氏湘阴北湖牲猪集约化养殖厂,该养殖场一开始无任何环保投产,污染物乱堆,散发臭气,死猪、猪产物猪粪到处浅埋,污水臭气苍蝇覆盖整改居民区。污水直排资江。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以及居民经济损失,破坏洞庭湖区人民的水土安全。近几年来,周边癌症病死亡人数急剧增加。多次投诉未果。

畜禽养殖污染

2009年12月29日,湘阴县人民政府引进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农业产业化养猪项目。2010年3月16日,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落户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阴府阅[2010]16号),议定了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的规划、土地流转、报建等事项。2011年1月22日,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与小北湖土地承包人秦希良签订了975亩《土地承包合同》。

2011年6月9日,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取得湘阴县环境保护局《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小北湖养殖场年存栏2800头种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湘环评批[2011]23号),2011年9月动工建设,2013年8月26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2013]13号)。2013年2月29日,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取得了《关于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小北湖种猪场新增年存栏5200头种猪养殖扩建项目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岳环评批[2013]19号)。2014年9月1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岳环管验[2014]21号)。

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小北湖种猪场按环评要求建设了固废贮存场所,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送岳阳方向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建设了病死猪、母猪分娩包衣无害化处理中心和畜禽粪便(含沼渣)发酵棚;场区实行了雨污分流,建设了沼气罐和日处理700m3污水处理站+氧化塘处理系统;建设了猪舍水帘喷雾除臭设施;污水排放口设置规范。

2017年3月18日,湘阴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小北湖种猪场存在新增锅炉和增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未环评等问题。2017年3月19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湘阴环责决字[2017]14号);2017年3月22日,湘阴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湘阴环罚告字[2017]11号);2017年3月29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阴环罚字[2017]9号),2017年4月1日,经湘阴县环保局文星环境监察中队现场检查,该公司上述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湘阴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罚款已到位。

2017年5月13日,湘阴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粪大肠菌群(160000个/L)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5标准限值15倍,湘阴县环保局正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

2017年5月21日,湘阴县环保局对对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小北湖猪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存在发酵棚废液渗漏至雨水沟渠、无害化处理系统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等问题。

经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小北湖猪场)周边的村进行调查,湘阴县新泉镇风南村现有癌症病人9人,其中男性7人,女性2人,2015年因癌症死亡人数2人,2016年1人,2017年1人;兴林村现有癌症病人6人,其中男性5人,女性1人,2015年因癌症死亡人数1人,2016年4人,2017年0人。

属实

1、2017年5月18日,湘阴县环保局向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小北湖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湘阴环责决字[2017]67号);2017年5月18日,湘阴县环保局向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小北湖猪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湘阴环罚告字[2017]54号);

2、2017年5月23日,湘阴县环保局向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小北湖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湘阴环责决字[2017]68号);2017年5月23日,湘阴县环保局向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小北湖猪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湘阴环罚告字[2017]55号)。

*已办结

302

2017052158信

临湘市

临湘市福桥路与的五里茶厂加工茶叶的灰尘、废气、噪声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排,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的基本情况:信访人所反映的临湘市福桥路的五里茶厂,实名为临湘市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原来临湘市供销社系统下属企业-—茶叶总公司改制而成,公司最早成立于60年代,地处临湘市五里牌花桥路2号,主要生产新疆、青海、甘肃、西藏等边疆少数民族的生活必须用品—边销茶,部分茶品出口蒙古国和俄罗斯,是国家相关部门指定的边销茶定点生产企业和边销茶原料储备企业。

信访人所反映的废气灰尘问题,经调查核实,茶叶原料通过复制车间进行筛切和风选拼堆,在此道生产工序中由于将原料切细,筛分、风选会产生一些粉尘,为此公司为了除尘,安装了两台5个千瓦的吸尘设备,将粉尘吸入除尘室存放,然后定期进行打包运走处理,这并不是如该信访人所讲的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排。在茶叶制作的第二道工序,是要将拼配好的茶叶上蒸汽加热进行杀菌消毒,然后渥堆发酵,蒸汽所使用的锅炉为1吨的燃煤蒸汽锅炉,以前是烧煤,在今年3月份技术监督局特设备股督查,要求公司烧清洁能源,公司立即整改,将以前烧燃煤改成了烧木柴,并经过水浴除尘处理。茶叶生产过程中,蒸汽二次蒸热茶叶时所产生的蒸汽对外排放。

该信访人所反映的噪声问题:茶叶在压制成茶砖时,茶砖模具机械操作过程中有噪声产生。

部分属实

1、今年计划投资30万元将燃煤锅炉改造成燃烧天然气锅炉,预计9月份完成。

2、在季节性生产的基础上再次调整生产时间:上午7—12点,下午14:30—18点,晚上不生产。

3、加强日常物料管理,减少灰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临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子龙、临湘市供销联社工会主席杨炎新2人进行了约谈。

已办结

303

2017052159信

岳阳县

岳阳县生态工业园12号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废气不经处理直排,生产中产生大量的黑臭水,水处理设施十分简陋,处理过的水依然又黑又臭。该公司使用锅炉,在烧三夹板和煤时产生了大量的粉尘。多次投诉县环保局,该公司一直未整改。

大气污染

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生态工业园,2008年11月通过了岳阳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2011年11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该公司主要以玉米淀粉、乳糖、玉米浆、葡萄糖浆为原材料生产半纤维素酶、纤维素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生产废水采用厌氧+好氧处理工艺:调节(调节污水进水浓度及PH值)-气浮(去除污水中大分子量杂质)-厌氧-好氧-臭氧(强氧化除臭、脱色、降COD)-出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至县城污水处理厂。锅炉废气采用麻石碱液水膜喷淋处理后通过35.8m烟囱高空排放。

属实

2017年5月24日上午,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进行监测采样。5月25日,监测数据显示:废水总排口pH值6.64(标准限值6-9),悬浮物54mg/L(标准限值400mg/L),CODcr58mg/L(标准限值500mg/L),氨氮1.12mg/L,暂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161mg/N.m3(标准值为80mg/N.m3),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

2017年5月25日,岳阳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和《岳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对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废气超标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岳县环罚告〔2017〕8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

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制定了的整改方案,已报岳阳县环保局备案。岳阳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随机检测时再次出现超标排放现象,将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

已办结

304

2017052160信

云溪区

云溪区陆城镇香铺村青山组东团湖和西团湖鱼塘,由于相邻上游文桥镇境内违废企业青山油剂有限公司和湘粤化工厂工业废水排放,导致鱼塘水污染,投诉人损失巨大。多次投诉未果。两个厂都地处农业敏感区,2016年7月4日其工厂的生产车间数百吨容量的废料、废渣被洪水吞没,市环保局和云溪分局到达现场,但不向社会公开环境危害信息,不采取相关应急防范措施。

水污染

1、青山油剂有限公司位于云溪区长岭街道办事处望城村,始建于1984年,法人为杨光明,是一家生产油溶性破乳剂、絮凝剂、磺化酞菁钴、聚酞菁钴、高效脱硫催化剂等系列化工产品的民政福利企业,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湘环危临字第014号)和《排污许可证》(编号:43060316080023)。建有污水处理池,生产污水全部集中,送云溪华浩污水处理厂,其中含油污水送长岭炼化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企业已纳入云溪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拟于2019年搬迁入园。该公司2017年生产约40天,4月20日左右停产至今。

2、湘粤金鑫化工厂始建于2000年,2009年搬迁至长岭街道办事处臣山村立新组,法人为肖岳松,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湘环危字第013号)和《排污许可证》(编号:43060316080021),其7400吨/年呋喃酚渣、邻仲丁基酚及邻异丙基酚残液农药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于2011年3月20日通过环评审批,7月11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5年2月该项目进行技改,3月12日环评补充说明通过审批;同年3月16日,16000吨/年废弃煤焦油、4000吨/年废矿物油、1000吨/年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项目通过环评审批。主要产品有:轻质燃料油、防水沥青、橡胶软化剂。公司项目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建有工业废水收集池,装置区地表冲洗水和雨水进入收集池,通过槽罐车定期送往长炼污水厂进行处理,外围雨水通过地面排水沟排入下方池塘。企业已纳入云溪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拟于2019年搬迁入园。该公司2016年11月起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3、青山油剂有限公司和湘粤金鑫化工厂分别位于青山湖东侧和西南角,两厂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和雨水先排入青山湖,然后通过横穿撇洪渠的青山低涵排渍渠排入原文桥乡农场、科委湖,青山湖积水流向是呈东向西走势,不直接排入陆城镇香蒲村东、西团湖。

4、接投诉人举报,云溪区畜牧局渔政站会同陆城镇农业站工作人员多次进行现场(勘验)检查,结合云溪区环保分局委托衡润检测公司对两家企业生活污水及雨水排口,东、西团湖及沿线水系采样检测结果,云溪区畜牧局渔政站作出结论:投诉人鱼塘水质较清、未发现油污,鱼池内浮游动物和小鱼、小螺都是活的,未发现大批死虾,但由于7月份特大暴雨鱼池被淹,无法取得鱼池被污染的证据,不能说明鱼池被污染损失巨大。

5、2016年7月4日,因暴雨造成撇洪渠东风段决口,洪水经溃口先流入沈亚军、张金北鱼池,后流入青山湖桥东南侧李金波、吴康和鱼池,再通过青山湖低涵,沿文桥镇渔场排水渠流入原科委渔场大湖,再入白泥湖,最后进长江。当时两家企业进水属实,但未造成污染泄漏,7月4日洪水发生前后,畜牧渔政、环保等部门在处于东、西团湖上游的长街办各湖泊山塘,以及位于企业和东、西团湖中间的科委渔场进行调查,均未发现渔业受污染情况,到目前为止,也未接到臣山、东风受淹群众鱼塘污染的举报。

部分属实

1、云溪区环保分局加大对岳阳市青山油剂有限公司的岳阳市云溪区湘粤金鑫化工厂的日常监管力度与暗查频次,确保企业规范生产;

2、两家企业已纳入《岳阳市云溪区第三轮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拟于2018-2019年整体搬迁入园,云溪区政府加快推进搬迁入园进程。

暂无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