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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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28批(2017年5月2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区域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305

2017052258

湘阴县

岳阳市湘阴县湘滨镇余长村颜建军养猪户(约100头)已养殖多年,恶臭熏天,污粪水直排水沟,水质发黑发臭。目前还在扩建。曾向县环保局反映,现场查看后回复需要9月才到期。

畜禽养殖污染

湘阴县湘滨镇余长村颜建军养猪户于2006年建成,无环评手续。该养猪户2007年下半年开始养殖,现有猪舍两栋,240平方米,现存栏牲猪101头,其中肥猪50头,仔猪51头。2017年5月23日,湘阴县湘滨镇联合湘阴县畜牧局、湘阴县环保局对湘滨镇余长村颜建军养猪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户粪污沉淀池粪污水外溢至沟渠,猪舍臭气未经处理直排,未扩建养猪栏舍。2017年5月24日,湘阴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养殖户排污口进行了采样检测,监测结果CODcr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集约化畜禽养殖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3.22倍,氨氮超过1.59倍,总磷超过2.14倍,粪大肠菌群超过13倍。

属实

1、2017年5月23日,湘阴县湘滨镇人民政府现场对颜建军养殖户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责令颜建军养猪户在3日内将101头牲猪全部外销处理;二是对颜建军养猪户内外周边污染物全部清除,消毒处理;三是责令颜建军养猪户在一周内功能拆除栏舍,做到完全退养。

2、2017年5月23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向颜建军养猪户下达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责令颜建军养猪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3、2017年5月24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养猪户下发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湘阴环停字[2017]121号)。

4、2017年5月27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对向颜建军养猪户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湘阴环罚告字[2017]56号)。

已办结

306

2017052259

汨罗市

岳阳市汨罗市白水镇唐山村吴家组(吴戴二湾)有个养猪场,离居民最近只有四五米,猪粪排放污染了旁边的水塘和农田。

畜禽养殖污染

5月23日上午,汨罗市环境保护局、畜牧局、白水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于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信访件反映养殖户吴建武系汨罗市白水镇唐山村(原原种场大华村)吴家组村民,在自家老屋内养殖42头中小生猪,产生的粪尿液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自家农田做肥料使用,影响周边环境。

基本属实

5月23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将相关情况函告(编号2017052301)汨罗市白水镇政府、汨罗市畜牧局和汨罗市环保局按各自职责办理。

针对吴建武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白水镇政府、唐山村村支两委协调化解群众矛盾,督促吴建武落实清栏退养,消除对周边的环境影响。5月24日吴建武养殖户存栏生猪已全部清栏处置。

结 

307

2017052260

经开区

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江机筛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公司,液体软氮化原料含有氰化物,属于剧毒物质,氮化废水直排到洞庭湖源头乌江河。

水污染

岳阳经开区现有机筛制造企业三家,分别是:岳阳乌江机筛有限公司、岳阳丰收机筛厂和岳阳市乌江永兴机筛有限公司。后两家规模很小属于小作坊。 岳阳乌江机筛厂始建于1958年,原名乌江农具厂,属社办企业,1975年正式生产机筛。1991年前公司生产工艺中有电镀,其电镀液成份是:锌粉、光亮剂、氯化钾、酸;不含氰化物;也不产生含氰化物的废水。1991年后公司取消了电镀工艺,改为喷漆防锈工艺。近几年来,经区环保部门多次检查,未发现电镀工艺生产,公司原电镀车间已拆除,电镀液已送往有资质的部门无害处理。丰收机筛厂和永兴机筛厂均无电镀工艺。 关于氮化废水的问题,乌江机筛厂2002年前有一台烧煤的手烧炉用于加热筛片,再用氮化水淬火增强筛片硬度(氮化水的主要成份是:尿素、纯碱、氯化钾)。现已改为电炉加热取消了氮化工艺。岳阳丰收机筛厂目前有氮化工艺,氮化废水直排厂属水塘。岳阳永兴机筛厂无氮化工艺,只有机械打孔作业。岳阳乌江机筛厂是个老厂,因国土和规划手续问题一直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2016年11月因环保部门清理违规建设项目,该公司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了环保备案。(视为办理了环保手续)。岳阳丰收机筛厂和岳阳市乌江永兴机筛厂均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三家机筛厂均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不属实

经开区环保分局于2017年5月23日分别向岳阳市乌江永兴机筛厂和岳阳丰收机筛厂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岳环经分责改〔2017〕01号)、(岳环经分责改〔2017〕02号)

经开区管委会对康王乡乡长吴昌华、环保分局局长刘晓辉、执法队员夏忠、郭俊毅进行了约谈

※已办结

308

2017052261

平江县

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的石材加工厂21日将废石粉直接倒在河边(原来堆放在离河不远处),污染了河水,影响了周边居民水井的饮用水。村干部不管事,环保部门也没处理好。

水污染

经调查核实,应汨罗市新市镇菜村四组群众要求,平江县玉豪石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1日将加工剩余的边角废料、废渣倾倒在新市镇菜村四组的坟墓荒地上,用于填平土地修建公墓,前后共计4个农用车,但由于附近个别村民反对,现已停止填埋。该地块面积大约5亩,地权属于汨罗市新市镇菜村四组,但该地块位于平江县伍市镇武莲村十二组境内。经现场核实,在填埋地块及周边并无饮用水井。此信访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平江县伍市镇政府已要求平江县玉豪石业有限公司和汨罗市新市镇菜村四组在填埋过程中加强防扬尘、防水土流失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已办结

309

2017052262

经开区

岳阳市岳阳楼区西塘镇三旗村兴盛建材有限公司的沥青搅拌站生产时黑烟很浓,气味刺鼻。向镇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几年了,一直没有处理。公司是没有环保手续的。

大气污染

岳阳兴盛建材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建设,11月投入试生产。主要生产工艺是:利用油炉燃烧柴油加热导热油溶化沥青;利用烘干筒加热碎石然后与沥青搅拌而成。公司于2010年7月进行了环评,12月8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各项证照齐全。   该公司建有一套布袋除尘设施,经环保部门检查,运行正常。2017年5月9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除尘器出现故障,导致燃烧炉通风不畅,燃油燃烧不充分,产生了黑烟和气味,经过半小时的抢修已恢复正常。 2017年5月23日,经经开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无黑烟和气味,设施运行正常。

部分属实

经开区环保分局于2017年5月23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岳环经分责改【2017】14号)要求:1. 限期6月30日前对原材料堆放场建设围档;2.限期6月30日前完善三级沉淀池;3.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经开区管委会对西塘镇镇长周胜华、环保分局局长刘晓辉、执法队员夏忠、万里进行了约谈

已办结

310

2017052263

云溪区

岳阳市云溪区云溪镇青石村李明胜养猪场,没有环保设施,气味很大,污水直排到附近的小河,污染了地下水。

畜禽养殖污染

李明胜养猪场位于云溪镇青石村橡皮组一处山坳,建于2009年,占地约1800平米,栏舍面积900平米,现有存栏生猪550头,2个月左右达到出栏日龄,目前是公司加农户养殖模式(温氏公司合作户)。场内建有120立方米三级化粪池1个、150立方米沼气池1个,配备了“雨污分流”和“清粪分流”设施,干粪棚正在改造之中。养殖污粪经三级化粪池沉淀后,通过管道排入小溪,最终流入1公里外的青石港。

部分属实

1、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和“干清粪分流”设施。

2、对干粪棚、沉淀池和净化池等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建设,所有排粪设施加盖密封盖板,防雨防臭,底部防渗漏。

3、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存栏量不得突破600头。

4、保证所有设施正常运转,不得向环境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养殖废弃物。

5、5月25日已对外排养殖废水进行采样检测。

以上整改工作由云溪区畜牧局负责指导(责任领导:刘炳炎,责任人:朱金阶),云溪镇负责实施(责任领导:郑小兵,责任人:张建波),确保于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

已办结

311

2017052264

平江县、汨罗市

岳阳市汨罗市平江县伍市镇汨罗江高铁桥下有很多麻石场,废渣堆放在江边上,污水排放到汨罗江里。有的麻石场已经停工,担心后续又会开工。

水污染

针对信访件反映情况,汨罗市同时涉及高铁桥、汨罗江的新市镇、罗江镇对高铁和汨罗江沿线实地查看,未发现麻石加工生产项目。

不属实

信访件反映的汨罗江高铁桥下很多麻石场的情况不属实。

已办结

经核实,平江县伍市镇境内无高铁过往。排查过程中,发现京港澳高速平汨大桥下有一家麻石加工厂,名为平江县闽盛石材加工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环保手续齐全,已停产,正在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没有外排迹象。清理出来的部分循环池沉淀渣正在晾晒,无乱堆乱放现场。该信访件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平江县伍市镇政府已要求平江县闽盛石材加工厂必须严格按环保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12

2017052265

云溪区、临湘市

岳阳市临湘市临湘滨江工业园,2012年起生产农药,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空气污染很严重,河水是黑红色的,河里鱼死光了,周边农田种的莲藕、养的龙虾、牛鸡鸭都受到影响,喝的水也被污染。检查时就关闭不生产。岳阳市垃圾发电厂距离仅几百米远,还未生产,担心对农田有污染。

水污染

云溪区:岳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岳阳市重大环保工程项目,落户于规划建设中的岳阳市静脉产业园内(云溪区陆城镇陆逊社区),毗邻临湘滨江工业园,项目占地117亩,总投资5.95亿元,日处理规模1200吨,年处理垃圾36.5万吨,年发电量1.2亿度。项目自2015年9月启动筹建工作,到2016年4月,已完成立项报批、环评批复、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2016年6月中旬顺利完成项目征地拆迁,目前正在抓紧组织工程设计和设备招标等工作。预计2017年8月底启动项目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8月底建成投产。

部分属实

1、2016年5月1日陆城镇成立静脉产业园项目征拆指挥部,根据(2016)政国土字第(674)号土地批文,征收土地117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周边3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已纳入园区总体规划,2016年7月完成了土地征收,现土地平整也已全部完成。

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过程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岳环评〔2016〕4号文件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做到达标排放。

3、云溪区环保分局将在项目建设投产后加强日常监管,规范企业生产。

暂无

*已办结

临湘:(一)2012年起生产农药,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的调查情况

湖南临湘工业园滨江产业区有5家农药企业,其中湖南博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停产至今;岳阳安达化工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停产至今,准备转型升级,不再做农药项目,可能正常生产的农药企业就剩下3家。2012年开始,由于大部分企业处于试生产阶段,企业在环保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也会出现事故性的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17年3月初开始,三家农药企业进行整改。2017年4月岳阳宇恒化工有限公司新建了一个1000立方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目前正在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加盖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预计6月10日能够完成改造。2017年3月至4月,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加盖并安装了废气收集净化处理装置,现已投入使用;同时,对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对车间雨污分流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预计6月20日能够完成改造。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了一个日处理能力2000吨的污水处理站,目前主体工程和设施已经建设到位,准备进行调试,预计6月30日能够投入使用;2017年3月开始,对厂区雨污分流系统进行了全面的改造,对车间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已基本完成,预计2017年6月10日能够全面完成改造。这三家停产整改的农药企业,必须通过环保部门和园区管委会的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

(二)空气污染很严重的调查情况。滨江产业区废气影响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滨江产业区现有化工企业8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8家化工企业均已配套了废气处理设施并能够正常使用,同时岳阳环宇药业有限公司、湖南国发精细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宇恒化工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了密封式收集净化处理并已投入使用;同时,园区在重点敏感地段设置了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虽然园区企业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但经过处理后的废气仍会存在少量排放,加上园区化工企业生产使用的有机溶剂本身就存在较强的刺激性气味,不排除园区周边居民偶尔会闻到刺鼻气味。目前,园区所有在废气收集处理方面存在问题和缺陷的企业,都在停产进行整改,各企业都在进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升级改造。

2、燃煤能源废气排放问题。

园区企业除2台热油锅炉外,其余燃煤锅炉已全部取消,实行集中供热。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废气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也已通过验收,从验收监测数据以及在线监测监控的数据显示,集中供热项目的废气做到了达标排放。

3、岳阳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污水处理厂)在水解酸化的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了废气集中收集处理系统,2017年3月开始调试投入使用,对废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以及产生废气的部位进行收集净化处理,下一步,园区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7月进行提质改造,预计于2017年底完成改造。

(三)河水是黑红色,河里鱼死光了的调查情况

2017年3月份,泾港村长港湖出现死鱼现象,据调查,园区企业没有呈黑红色的污水产生,且未出现异常性的排污情况,至于河水颜色异常以及死鱼的情况,经多方调查,加之长港湖2006年开始至2016年连续十年养殖珍珠,水体富营养化,藻类大量生长,水体缺氧等因素,原因较为复杂,园区管委会以及环保部门与泾港村、养殖户进行了沟通协调,已经妥善处理到位,目前园区周边水体颜色正常,2017年4月和5月园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岳阳衡润检测有限公司对长港湖以及园区周边水体水质进行了两次监测,监测数据表明,园区周边水体水质情况正常。

(四)周边农田种的莲藕、养的龙虾、牛鸡鸭都受到影响

2012年园区几家农药企业试生产期间,由于环保投入不到位,环保设施运行也不正常,导致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园区管委会对受影响的村组都进行了补损。由于云溪区陆城镇和临湘工业园属于跨区域的纠纷,2014年,岳阳市环保局就此事组织双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门的协调会议,就受损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对园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园区在2014年开始进行了整改,目前,园区周边农田、养殖等情况恢复正常。

(五)喝的水也被污染了的调查情况

园区企业以及周边村组从2017年至2014年全部都实行了自来水。园区自来水厂于2017年2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根据园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岳阳衡润检测有限公司对园区周边环境进行的第二季度的监测报告,园区周边水体情况正常。

(六)检查时就关闭不生产的调查情况

企业根据自身存在的环境问题结合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从2016年10月份开始部分企业已开始停产整改,目前未完成整改任务的8家企业正在停产整改中;环境管理工作较为规范的4家企业都在正常生产,并不是应付检查就关闭不生产。

(七)岳阳市垃圾发电厂距离仅几百米远,还未生产,担心对农田有污染的调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垃圾发电厂是云溪区的静脉产业园,目前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和土地平整工作。

部分属实

针对废水污染问题,园区已采用“一企一管一控”排污模式,确保各污水产生单位产生的污水严格按环评要求,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同时,进一步强化各产污单位“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把握控制产污单位的污水不直接进入环境。针对园区废气污染问题,园区及环保部门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要求,做好现场监管工作,确保各废气产生单位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同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为了进一步加强临湘工业园的环境管理,临湘市将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稳定。

(一)合理定位,严格按照规划,优化入园企业,严把项目准入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认真落实规划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生产环境保护措施。

(二)制定市场退出机制,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达不到整改效果的企业一律清退出园区。

(三)增加监测预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园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不定监测,及时掌握园区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四)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园区企业废水、废气超标排放,一经发现将严格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五)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气体减排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对现有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设施进行提标升级改造。

(六)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的落实,在提质改造过程中,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做到不达标不外排,确保长江水质安全。

(七)加快园区雨水收集池、应急池以及雨水管网二期工程的建设,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初期雨水收集工作,确保园区周边水环境安全。

暂无

313

2017052266

汨罗市

岳阳市汨罗市长乐镇双旗村,住在汨罗江边有五千上万人,汛期来时管涌产生内涝。傅某某用推土机推掉几百亩绿洲的草皮植被,挖黄金。噪声使居民无法入睡。希望停产并恢复绿洲,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

生态破坏

5月21日,汨罗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编号2017052188信访件,22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责成汨罗市水务局、汨罗市砂石局、汨罗市长乐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务必查实问题,立行立改,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22日上午,汨罗市长乐镇政府联合水务局、砂石局、及合旗村村支两委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处理。

部分属实

5月23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将相关情况函告(编号2017052302)汨罗市砂石局、汨罗市水务局、汨罗市林业局和汨罗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办理。

一、长乐镇合旗村(原双旗村、水合村合并)河段基本情况

长乐镇合旗村砂场河道属汨罗江平汨共管河段(平江县与汨罗市以河道中心线为界共同管理)。平汨共管河段自2009年河道整治以来,汨罗水域遗留10条采砂船只。2014年以来,省水利厅、岳阳市水务局、汨罗市委、市政府相继对该河段下发禁采文件,2015年1月11日实现该河道永久性禁采。禁采后,汨罗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及砂石局工作人员加强河道日常巡查,从严从重打击偷盗采行为等一系列措施,杜绝了禁采后偷盗采砂石事件发生。2016年11月4日,汨罗市出台《汨罗江湿地保护及河道砂石禁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1月30日,该河段汨罗水域所辖的采砂船只全部解体上岸,长乐镇河段砂场全部平整完成。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汛期时管涌产生内涝的问题。经汨罗市水务局调查核实,汨罗市长乐镇合旗村河段1993年和1995年曾出现过管涌险情,经及时处置得以稳控,此后未发生因管涌导致的内涝问题。

2、关于傅某某用推土机推掉几百亩绿洲的草皮植被,挖黄金,噪声使居民无法入睡的问题。经查实,长乐镇合旗村傅细林砂场在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实行开采,在开采过程中受汨罗市砂石局、水务局及长乐镇政府监管,依法依规在平汨共管河段汨罗水域范围内开采。开采范围系2009年前汨罗市黄金公司淘金遗留尾堆,岳阳市水务局也曾多次亲临现场察看,未涉及“绿洲”,开采尾堆系疏通河道需要。接到信访交办件后,经现场勘察核实,长乐镇沿河约300多亩绿洲未受到破坏,生机盎然。

由于平汨共管河段比较特殊,该河段以水域面中心线为界,由汨罗、平江共管,而自2015年1月11日按照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汨罗江平汨边界河段汨罗水域砂石资源禁止开采的通告》(汨政告〔2014〕40号)对该河段全面禁采,但平江县挖砂船自2017年5月份之前,一直在平汨共管河段平江段开采,可能出现噪声扰民的现象。

2016年11月,傅细林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汨罗江湿地保护及河道砂石禁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将船只解体、砂场机械设备拆除,目前砂场已平整到位。汨罗市长乐镇政府现已对傅细林砂场剩余资源进行封存,用于河提护坡和防汛备用,不得再予转运外卖。

对于汨罗江长乐镇合旗村河段整治工作,汨罗市水务局已向上申报将该河段纳入汨罗江长乐保护圈治理项目范畴,设计对该河段1公里堤防进行草皮护坡。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因当前正值汛期,整个项目计划在2017年10月实施建设,2018年5月完工。同时,按照汨罗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汨罗江湿地保护及河道砂石禁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汨罗市砂石局、长乐镇政府健全巡查机制,强化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偷盗采事件的发生,巩固汨罗江禁采成果。

同时,汨罗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对负责平汨工管河段管理监督工作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实施问责,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2017年5月25日中共汨罗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对汨罗市砂石管理局负责人徐爱民、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彭海罗、长乐镇安监站站长周求进行批评教育

314

2017052267

岳阳县

岳阳市岳阳县107国道旁边(岳阳县境内)有很多焚烧垃圾的,对大气污染很严重。

大气污染

经查,新墙镇境内107国道旁由垃圾池10个,曾经有燃烧垃圾的现象。新开镇对107国道沿线进行了巡查,未发现有焚烧垃圾情况发生。但是据了解,以前曾出现部分保洁员焚烧垃圾的现象。其他情况进一步核实中。

属实

2017年5月23日,在接到信访件后,新墙镇人民政府、新开镇人民政府、长湖乡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立即着手调查。新墙镇人民政府对107国道沿线新墙镇境内的垃圾池进行了逐个排查,并督促保洁公司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清理,禁止焚烧垃圾。一旦发现保洁员焚烧垃圾将解除合约,同时,下发通知要求沿线各村不得焚烧垃圾,一旦发现将按照绩效考核方案进行扣分。

5月23日,新开镇人民政府派人对境内107国道沿线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垃圾焚烧的情况。同时召开全体村镇干部会议,对禁止秸秆、垃圾焚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明确要求各村自主召开全体保洁员会议,将禁止焚烧垃圾的精神进行传达。新开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环境卫生工作检查组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将此项工作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并建立问责机制。

长湖乡人民政府就5月19日在107国道京广村地段发生的垃圾露天燃烧的现象,对京广村环境卫生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监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对乡镇范围内的垃圾,将由乡镇人民政府收集清运至新开镇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已办结

315

2017052268

汨罗市

岳阳市汨罗市人民法院旁边有一个人民路垃圾屋,臭水、臭气影响居民生活。

垃圾污染

5月23日,汨罗市住建局赶往现场调查处理,经查实,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5月23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将相关情况函告(编号2017052304)汨罗市住建局和汨罗市归义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办理。

汨罗市人民路地埋式垃圾屋始建于2004年,涵盖清运垃圾范围为人民路、高泉路、友谊河沿线、周边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日中转垃圾约6吨。当初该垃圾站选址汨罗市住建局环境卫生管理处严格按照城市垃圾转运站的标准执行。因垃圾清运具有特殊性,每天都会不断的产生新的垃圾,多年来,汨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努力做到了垃圾的日产日清。

由于当时建设该垃圾站时设计不够前瞻性,地下污水排放管过小,偶有污水淤积排放不及时,加之垃圾成分复杂,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也不强,随着气温的升高,臭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

2017年2月23日,汨罗市召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汨罗城区实际选址建设9座以上压缩式垃圾站,据实补充环卫作业车辆和工程机械,调整清扫作业水平方式,努力提升城市品质。

针对信访件反映问题,汨罗市住建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制定了如下解决方案:一是加强管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加大、加强生物制剂灭蝇除臭的频率和剂量,由原先的每日1次增为每日2次;三是根据年初市政府的环境卫生管理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立即着手改造该垃圾屋为高标准垃圾压缩站,现规划设计完成,正在进行财评,8月份将实施改造升级,10月份可投入使用。

已办结

316

2017052269

岳阳楼区

岳阳市岳阳楼区建湘路天伦城小区郁金香3栋2楼在2010年之后出租给经营者做餐饮(天伦商务会所)6,7年,外墙立了一个很大的烟囱,噪音油烟扰民,餐馆养鱼池的氧气泵噪声扰民。向当地区环保局、市环保局、信访办、居委会反映过无果。

噪声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地段位于岳阳市金鹗中路金东门大酒店南侧枫叶巷路第五网格居民小区。该地段有居民私房88栋,地势低洼地段有房屋17栋。该17栋住宅楼占地面积为 2153 个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550平方,常住人口133人,总层数53层。因该地段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地势低洼且下水道狭窄,每逢大雨极易引起渍水,给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情况属实。

属实

近期措施:一是街道、社区对水情进行监测,特别是暴雨天气,安排人员现场值守;二是每隔一周查看涵管是否畅通,及时清理垃圾;三是定时清理水渠周边杂草和杂物,保证地上水渠畅通。

远期措施:岳阳楼区根据《关于2016年市中心城区严重渍水房屋安全整治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楼府阅〔2017〕2号),制定了《2016年岳阳楼区严重渍水房屋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目前该片区地势低洼的17栋房屋已纳入改造范围,规划设计图已经制定,居民已签订了相关承诺书,现正与市国土局和其他职能部门对接,完善各项建设手续。

已办结

317

2017052270

汨罗市

岳阳市汨罗市川山坪镇川山坪工业园的好几个麻石厂的废渣堆放到清泉村姜家屋的池塘里面,已经废了两口塘了,冷却液的有毒物质影响了居民健康。无水灌溉,稻田荒废了。

水污染

2017年5月23日上午,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川山坪镇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信访件反映姜家组被废的两口池塘为上李公塘及陈家塘,位于川山坪镇万林村、清泉村及白马城村三村交界处,原属万林村雷家组及清泉村姜家组共用的灌溉山塘。2013年起,万林村雷公组刘余良、刘文明、陈七毛等7人私下承租李公塘及陈家塘上方的山地,作为营利性的废渣倾倒场,用于堆放麻石加工生产产生的灰渣。由于废渣倾倒在池塘上方山坡,受雨水冲刷,日积月累,废渣被冲洗至山塘内,导致池塘被废。

基本属实

5月23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将相关情况函告(编号2017052305)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和汨罗市环保局按各自职责办理。

2015年7月,当地群众向汨罗市川山坪镇政府及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反映刘余良等7人的乱倾倒行为,对于刘余良等7人环境违法行为,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在公安部门的支持下将将上述人员带至川山坪镇派出所进行询问,依法做出处理,取缔该非法废渣倾倒场。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情况,由川山坪镇政府环保站负责,督促刘余良等7人于2017年8月底前无条件将流入池塘的废渣清运干净,恢复山坡植被,恢复山塘的蓄水灌溉功能。川山坪镇清泉村、万林村、白马城村将加强环境监管,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上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江南中队将全程监管该地的环境治理,加强对麻石加工行业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318

2017052238信

平江县

平江废渣填埋场选址在平江县长寿镇南桥乡南坑村,该村村民强烈反对,该村的废渣量是最少的。且选址处为全村人口最为密集地,在村内唯一河流的上流,选址原有两个矿洞,矿洞深度已延伸至黄金水库区域,影响下流村民生计和饮用水源。专家回应该项目的风险可控只保证25年,忽视全村人民的生命健康。该项目全村绝大多数村民坚决反对,却在红网上公布人人支持,项目方强行施工,且公告选址地和施工现场选址不符。

其他

群众所反映的重金属治理工程为平江县南桥乡黄金洞水库上游区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治理工程,此信访件与2017043050内容接近,属重复信访。

1、技术方案中规划处理的南坑村历史遗留尾砂堆9处,废渣量17.78万立方。尾砂量占整个项目工程的48%

2、填埋场选址离村部直线距离约180米左右,但相隔有山体。附近现有15栋居民住房,填埋场出水口上游有居民8户,下游有居民7户及1栋村部活动中心。其中,外出务工18人,读书9人。南坑村村民在长寿街、县城买房或租房的有13户,平时在外居住和在南坑组交替居住的有13户。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3、“在村内唯一河流的上流”属实,但沿线村民不饮用此溪水。按设计方案和专家会上的解释:填埋场运行中渗滤废水处理达标后将用于浇灌植被,正常情况下循环不外排。

4、“选址原有两个矿洞,矿洞深度已延伸至黄金水库区域,影响下流村民生计和饮用水源。”此问题5月12日已聘请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放射性核素检测中心进行水文地质调查。

5、“只保证25年”是指底部七层防渗层中一层防渗材料“土工布”的使用寿命,而整个防渗最核心的措施为“1.5m厚粘土层(上层0.5m厚粘土防渗层、下层1.0m厚粘土保护层)”粘土是自然界最为有效的防渗材料(比如:水库坝址、水田防渗)。目前二类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都是采用该工艺,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填埋工艺。

6、据核实,项目动工前在南坑村村部进行了选址公示。但该区域的另一个发改重金属项目的填埋场公示在吉安垅,后按政府要求,准备与环保重金属项目的填埋场合并建设到南坑油铺里。

部分属实

1、平江县政府组织发改、环保和业主自来水公司进行自查,对信访涉及的项目内容、手续和公示情况等合法性,再次梳理。

2、责成业主自来水公司做好中标单位工作,与施工方对接,妥善安排停工事项。5月1日填埋场已停工。

3、在5月1日至4日进行环境风险排查:由业主单位派工作人员沿着拟建填埋场所属水系,向下游实地调查,确定汨罗江入河口及下游农田大致情况。

4、在5月2日前,业主就重新启动水文地质调查事项向县政府做好请示和汇报。5月12日已聘请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放射性核素检测中心进行水文地质调查。

5、5月2日县长黄伟雄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专题召开该项目的会商会,提出了妥善处理群众纠纷的一系列措施,明确责任、安排任务,要求长寿镇、发改局、环保局等单位迅速落实。发改、环保重金属治理项目填埋场不合并按原计划分开实施。

6、按会议精神5月4日组织专家到现场确定水文地质调查方案。

7、县政府制定了详细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

8、中共平江县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对该信访件相关责任人员已问责。

中共平江县委干部状态与问责处理办公室约谈了平江县县发改局两位主管副局长许排云、彭根生、平江县长寿镇主管副镇长周昂扬,县委书记约谈了平江县环保局长李祝荣、平江县发改局长罗江伯、平江县环保局党组成员李洪飚、平江县长寿镇镇长吴友谊、平江县自来水公司经理陈文中等负责人,对平江县长寿镇主管副镇长周昂扬、平江县自来水公司经理陈文中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已办结

319

2017052239信

湘阴县

湘阴县长康镇石板村有一麻石矿山24小时开采,开采时放炮、挖机、汽车噪音扰民,水土流失严重,生态严重破坏。

生态破坏

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湘阴县长康镇石板村有一麻石矿山24小时开采,开采时放炮、挖机、汽车噪音扰民,水土流失严重,生态严重破坏。”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湘阴县长康镇石板村有一麻石矿山为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开采场,位于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长康片区大中村(合并后村名),目前已停产。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建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6245549278018。该公司开采2.5万吨花岗岩建设项目,2014年6月20日取得湘阴县国土资源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6242010067130099597),2013年6月25日取得湘阴县环保局环评批复(湘环评批[2013]18号),该项目2013年6月底开工建设,2013年12月生产,主要生产粒径30-60mm花岗岩石粒。2014年3月10日通过湘阴县环保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湘阴环验[2014]2号)。

2017年3月19日,湘阴县国土资源局对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矿区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2017年3月20日向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下发了《督办函》,2017年3月23日,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向湘阴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回复。

2017年5月20日,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湘阴县环保局、湘阴县国土局等部门人员对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已停产,厂区作业面未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路面清洗废水未经收集处理外排到厂区北面的沟渠中.石料堆场未按要求建设围堰。

属实

1、 2017年5月20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现场下达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要求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2、 2017年5月20日,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了有湘阴县环保局、湘阴县国土局、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大中村、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要求: 一是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必须按环评要求整改到位,在取得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湘阴县环保、国土部门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三是企业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完善相关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环保规定时间作业;四是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大中村村委要协助企业做好地方信访维稳工作;五是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国土所、环保站要加强对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3、2017年5月20日,湘阴县环境监测站对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外排废水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湘环监(检)字(2017)第151号]为:该公司厂区入口冲洗路面废水SS421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二级标准1.81倍;PH、CODcr、石油类均未超标。

4、 2017年5月21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依法依规向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湘阴环责改字[2017]64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湘阴环罚告字[2017]52号。

5、2017年5月23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张贴停工告示,机械已停工,运输车辆已停放指定区域,材料堆场正在建设永久固定混凝土围挡,已对矿区排水沟进行清污、疏通,污水处理池正在建设中。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制定了环保整改工作方案,限定了放炮和生产作业时间,强化了运输车辆环保管理措施,安排了专人对矿区地质灾害值班。

2017年5月22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纪检组对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污染问题负有监管责任的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城南环境监察中队队长王超军、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城南环境监察中队副中队长汪宏伟进行了约谈。2017年5月22日,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对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污染问题负有监管责任的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环保站站长蒋智煌、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吴庄华、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大中村村主任王银广进行了约谈;2017年5月22日,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关于给予吴庄华、王银广通报批评的通知》(洋委发[2017]27号)。

已办结

320

2017052240信

君山区

君山区许市镇许市渔场旁有一个崇庆养猪场,猪粪猪尿臭气熏天,蚊蝇满天飞,饮用水源都能喝出臭味,严重危害居民的身心健康。

畜禽养殖污染

经查实:该信访件与2017051064一致。许市镇崇庆猪场位于许市镇许市渔场,属于禁养区蒙华铁路拆迁户。常年存栏2000头,面积约5700平米。建有2个沼气池和1个氧化塘。猪场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猪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有效污染防治处理设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养殖废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属实

1.岳阳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18日对该单位进行了检查,下发了监察文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2017年5月5日,君山区环保分局下发并送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岳环君分停字 [2017] 11号),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消除污染。5月10日,市环保局到现场督查整改并对猪场废水进行取样送检。

2.5月13日,君山区分管副区长李卫兵专题调度崇庆猪场退养事项,并研究制订了《崇庆猪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许市镇为责任主体,许市镇副镇长龙振为责任人,君山区农业局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将展开联合退养行动,严格按照工作步骤于6月20日之前完成关闭退养任务。5月14日,许市镇与该猪场协商退养协议。5月17日,君山区环保分局下达了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

暂无

已办结

321

2017052241信

湘阴县

岳阳市湘阴县长康镇石板村的庄华麻石厂开的麻石矿,24小时开采,噪音很大,破碎机、风炮机、开山机、大卡车流水作业,生态破坏非常严重,下雨天泥沙流失。

噪声污染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岳阳市湘阴县长康镇石板村的麻石矿,24小时开采,噪音很大,破碎机、风炮机、开山机、大卡车流水作业,生态破坏非常严重,下雨天泥沙流失。”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湘阴县长康镇石板村的麻石矿为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开采场,位于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长康片区大中村(合并后村名),目前已停产。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建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6245549278018。该公司开采2.5万吨花岗岩建设项目,2014年6月20日取得湘阴县国土资源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6242010067130099597),2013年6月25日取得湘阴县环保局环评批复(湘环评批[2013]18号),该项目2013年6月底开工建设,2013年12月生产,主要生产粒径30-60mm花岗岩石粒。2014年3月10日通过湘阴县环保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湘阴环验[2014]2号)。

2017年3月19日,湘阴县国土资源局对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矿区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2017年3月20日向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下发了《督办函》,2017年3月23日,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向湘阴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回复。

2017年5月20日,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湘阴县环保局、湘阴县国土局等部门人员对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已停产,厂区作业面未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路面清洗废水未经收集处理外排到厂区北面的沟渠中.石料堆场未按要求建设围堰。

属实

1、 2017年5月20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现场下达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要求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2、 2017年5月20日,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了有湘阴县环保局、湘阴县国土局、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大中村、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要求: 一是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必须按环评要求整改到位,在取得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湘阴县环保、国土部门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三是企业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完善相关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环保规定时间作业;四是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大中村村委要协助企业做好地方信访维稳工作;五是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国土所、环保站要加强对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3、2017年5月20日,湘阴县环境监测站对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外排废水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湘环监(检)字(2017)第151号]为:该公司厂区入口冲洗路面废水SS421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二级标准1.81倍;PH、CODcr、石油类均未超标。

4、 2017年5月21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依法依规向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湘阴环责改字[2017]64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湘阴环罚告字[2017]52号。

5、2017年5月23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张贴停工告示,机械已停工,运输车辆已停放指定区域,材料堆场正在建设永久固定混凝土围挡,已对矿区排水沟进行清污、疏通,污水处理池正在建设中。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制定了环保整改工作方案,限定了放炮和生产作业时间,强化了运输车辆环保管理措施,安排了专人对矿区地质灾害值班。

2017年5月22日,湘阴县环境保护局纪检组对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污染问题负有监管责任的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城南环境监察中队队长王超军、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城南环境监察中队副中队长汪宏伟进行了约谈。2017年5月22日,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对湘阴县庄华麻石有限公司污染问题负有监管责任的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环保站站长蒋智煌、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吴庄华、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大中村村主任王银广进行了约谈;2017年5月22日,湘阴县洋沙湖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关于给予吴庄华、王银广通报批评的通知》(洋委发[2017]27号)。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