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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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2017年第8期)

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

2017 年第 8 期 总第 14 期

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4 月 27 日

 

许显辉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督察组

交办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追究问题

2017 年 4 月 27 日上午,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许显辉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追究问题。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副组长陈仲伯、王一鸥,协调联络组成员王洪斌、谢立以及省纪委、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有关人员参加。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立行立改有关要求和杜家毫书记在动员会上讲话精神,会议议定:一是在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整改督办专项工作组”,主要负责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和全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检查、督办,与湖南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下设的各专项工作组无缝对接,协同推进有关工作。

二是整改督办专项工作组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等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许显辉任组长,省监察厅副厅长王洪斌、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任副组长。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湘督察期间,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整改督办专项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派员,组成 5-7 个现场督导小组,赴各市州进行巡回督导,重点督导、督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重点信访件的办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洞庭湖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责任追究事项一并纳入督办内容。

三是以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各市州党委、政府及省直单位下发《关于加强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重点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对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并及时反馈和公布追责情况。

四是各现场督导小组组成后,召开督导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标准尺度、明确目标任务、提出督导要求,省内主要媒体予以报道。

 

报: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湖南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成员

送:湖南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各专项组、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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