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体局机关党委   2018-05-3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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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社会组织行业党委,机关离退休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党的政治引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经研究,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市直机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请各单位党组织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将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和申报表(附件四)于6月10日17: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党委,我们将根据上报情况,确定对象进行慰问。同时,请各单位党组织自行开展好本单位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工作。

联系人:李像谦, 电子邮箱:492022763@qq.com。

附件:1.慰问市直机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标准

2.《2018年市直机关“七一”期间走访慰问老党员

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名额分配表》 

3.《2018年市直机关“七一”期间走访慰问老党员和

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

4.慰问市直机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申报表

中共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机关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附件一:

慰问市直机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标准

一、慰问帮扶对象主要为以下几种情型

(一)年龄在65岁以上,或者党龄在40年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老党员。

(二)家庭负担较重、生活难以为继的党员。

(三)身患重大疾病、伤残或遭受自然灾害、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四)因重大疾病住院的党员。

(五)经党员群众公认、基层党组织认可,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类型党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帮扶对象

(一)党性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党员义务的。

(三)党员民主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

(四)本人非正常上访或怂恿他人非正常上访的。

(五)有不符合合格党员标准、不适宜列入帮扶对象范围情形的其他党员。

附件二:

2018年市直机关“七一”期间走访慰问

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分配名额

备注

市电大

2

岳阳中学

2

市一中

4

市一职专

2

十八中

2

市二中

2

市三中

2

市四中

3

市五中

2

市六中

3

市七中

2

市外国语学校

2

市九中

1

市十中

2

市十二中

3

市十三中

2

市特校

1

长炼学校

2

洞氮小学

1

洞纺学校

1

岳纸学校

2

市一幼

1

市二幼

1

市三幼

1

市体育馆

1

市体育运动学校

1

市教科院

2

局机关

5

注:慰问指标分配基数来源于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各单位(学校、幼儿园)退休

党员数据。相关学校因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已移至社区,因此未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