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教体局机关党委   2018-08-28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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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委组织印发《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doc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城陵矶新港区综合管理部,南湖新区工委组织部,屈原管理区党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办公室,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委:

现将《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8日

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支部“五化”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基层、打基础,强功能、补短板,重创新、求实效,推动各领域党支部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完善基本制度、抓好基本活动、强化基本保障,打造坚强的基层党组织,培养优秀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促进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一三五”发展思路、建设湖南发展新增长极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围绕“政治坚定、组织健全、队伍过硬、机制完善、服务优良、保障有力”的总体目标,从党建基础工作入手,确保在2018年10月底前全市党支部全面达到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五化”要求。

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要坚持政治建设与组织建设相统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党支部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党支部和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统一,要把“五化”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实到每个领域、每个组织、每个单位,坚决防止虚化弱化边缘化现象,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坚持整体谋划与分类指导相统一,要立足基层党建现状、把握基层党建工作规律,坚持高标准设计、高起点推进,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分类制定方案,精准施策指导。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既要围绕基层党建总体目标,厘清工作任务,划出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确保任务落实,又要扭住基层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症结,着力攻坚克难,加强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推进党支部建设质量整体提升。坚持外力推动与激发内力相统一,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推动人财物资源向基层倾斜,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和基本保障,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和党员主人翁精神,弘扬奋斗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三、主要内容

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要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贴基层实际,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党支部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考核监督的标准体系,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1、支部设置标准化。围绕组织设置合理、职能定位明晰、工作全面覆盖、班子素质优良的目标,突出发挥组织功能、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理顺隶属关系,优化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实现应建尽建、全面覆盖;拓宽选人渠道,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班子,从严加强培训、管理、考核,按期做好换届工作,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着力解决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2、组织生活正常化。围绕党性主题鲜明、氛围严肃认真、融入日常经常、党员自觉参加的目标,突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组织生活的感染力、吸引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使组织生活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和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的问题。

3、管理服务精细化。围绕日常管理有力、教育培训有效、服务群众有为、整体功能提升的目标,突出加强党支部规范管理,建强党员队伍,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实践平台,丰富工作载体,构建服务网络,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着力解决宗旨意识不牢、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4、工作制度体系化。围绕基本制度完备、内容务实管用、执行严格到位、工作规范运行的目标,突出制度建党和制度治党,把制度建设贯穿党支部建设全过程,不断完善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运行、责任落实、服务群众、投入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刚性约束,着力解决制度缺失、系统性不强、整合不够、落实不力等问题。

5、阵地建设规范化。围绕场所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的目标,切实管好用好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坚持服务导向,推动职能部门服务资源下沉,延伸服务项目领域。围绕推进“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改革,构建县乡村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平台综合服务效能。积极推进“智慧党建”,扩大“岳农”互联网手机平台应用范围,推进线上和线下阵地深度融合,逐步实现基层党建工作智能化、可视化、痕迹化管理。

四、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18年6月)。对标省委组织部关于党支部“五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全市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意见,分领域制定实施细则。

2、选点示范(2018年7月)。各地各行业系统党(工)委要按照不低于所属支部总数10%的比例,选取一批党支部作为示范点,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可学习、可复制的模板进行全面推广。

3、整体推进(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各地各行业系统党(工)委按照实施意见和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细则,制订全面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坚持严实要求,明确具体目标,强化工作举措,精心组织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基本完成。

4、巩固提升(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对各领域支部“五化”建设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整改薄弱环节,进一步加以完善,巩固成果,确保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过硬。

五、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夯实基层党建的基础性工程,以严实作风和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谋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从所在支部抓起、从软弱涣散党组织抓起、从贫困村党组织抓起,带头办点示范,统筹协调推进。党支部书记要担负起直接责任,对标“五化”细则,列出任务清单,将责任明确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创先进支部。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督查,推动“五化”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2、夯实基础,强化保障。各地各行业系统要按照大抓基层的要求,充分整合资源,在人财物等方面全方位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强化党务骨干队伍建设,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增长机制,认真解决基层在“五化”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打牢基层基础。

3、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开展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各地各行业系统要对标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意见及细则,针对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学校、医疗卫生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及机关事业单位、窗口服务单位等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支部特点,加强具体指导。既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又要积极创新创优,体现自身特色,坚决防止“一刀切”“一锅煮”。

4、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把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结合起来,既要紧紧抓住村、社区这个重点,又要统筹推进各领域党支部“五化”建设,做到系统推进、全面提升;要把扶强扶优与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既要尽快创建一批示范支部,又要认真抓好薄弱领域、薄弱环节,不断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要把发扬优良传统与加强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既要坚持和发扬党在加强支部建设方面的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根据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升建设质量;要把党支部“五化”建设与创新基层治理、促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五化”建设,提升党支部领导基层治理、促进改革发展能力,把党支部工作有效嵌入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的经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5、严格考评,务求实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把开展党建工作与完成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市委把党支部“五化”建设纳入县市区和市直行业系统党(工)委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各地各行业系统党(工)委要把党支部“五化”建设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务骨干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重要内容,每年对所属党支部“五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考核。各县市区、市直行业系统要将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进度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2018年7月至10月,市委组织部对各地各行业系统进展情况实行每月通报,11月至2019年底前,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各地各行业系统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附:1.岳阳市农村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细则

2.岳阳市城市社区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细则

3.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细则

4.岳阳市国有企业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细则

5.岳阳市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细则

6.岳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细则

7.岳阳市社会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细则

8.岳阳市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附件5

岳阳市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

实 施 细 则

根据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及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是中小学校、高职院校、幼儿教育机构党组织。

第一章  支部设置标准化

第一条 设置原则。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原则上设立党总支,100人以上的可设立党委。

第二条 设置方式。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一般按年级、教研室、部门等教学科研或管理实体设置;高职院校依托管理部门或院(系)设置。党组织设立、变更、调整或撤销,由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三条 班子配备。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人、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党委一般设委员5—7人。党支部每届任期3至5年,任期届满应及时换届。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将满的党组织,一般应提前6个月书面发函提醒并督促做好换届工作,确保按期换届。

第四条 资格条件。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注重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群众拥护,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党员选进支部班子。把政治素质好、联系服务群众意识强、工作能力强、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

第五条 教育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由上级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培训要突出理想信念、党性观念、专业化能力等重点内容。

第六条 管理考核。健全完善党支部班子成员岗位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就工作目标作出公开承诺。认真落实“双述双评”制度,对履职履责不到位,不胜任、不称职的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应及时调整。

第七条 动态整顿。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对直属学校党支部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按一定比例倒排确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确定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应制定整顿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目标要求,确保转化提高。

第二章 组织生活正常化

第八条 “三会一课”。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1次党小组会,每半年至少讲1次党课。

“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学校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在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研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党员学习。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还要讨论决定有关工作和事项;党课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性教育。

第九条 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按以下程序召开:

(一)会前准备。党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打牢思想基础。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对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深入沟通、取得共识。

(二)开好会议。党支部书记带头,认真查摆党支部班子存在的问题,逐一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要红脸出汗,帮助班子成员和党员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会后整改。党支部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同志批评,自觉改正缺点和错误。

第十条 民主评议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每年一般在年底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的步骤,结合党员积分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的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进行组织处置。每年对党员违纪违法处置情况进行1次集中排查。

第十一条 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党员人数较多的,由班子成员分别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受到处分处置、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谈话。

谈心谈话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谈话准备。了解谈话对象情况,明确谈话主题,做到对谈话对象的思想状况清楚、问题根源清楚、社会关系清楚、帮扶办法清楚。

(二)谈话内容。做到“四谈”:谈党性原则、谈思想认识、谈工作情况、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三)谈话方式。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帮助党员解决问题、提高觉悟。

第十二条 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以行业系统为单位,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每次应突出一个主题。结合“三会一课”,围绕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学习讨论、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内容进行。

党日活动参与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外出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

第十三条 纪实管理。党支部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向全体党员公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等实行全程纪实,安排专人如实记录到组织部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上,留存相关图片资料并及时上传至红星云有关栏目。

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调阅《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加强检查指导。

第三章  管理服务精细化

第十四条 加强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第十五条 严格党员发展。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填写统一编号的《入党志愿书》。

第十六条 抓好学习培训。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学习培训内容应突出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师德师风建设。

第十七条 规范党费收缴。要求党员自觉、主动、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外出流动党员可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十八条 加强关怀激励。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结合谈心谈话等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对生活困难党员及时给予帮扶。

第十九条 落实积分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党员积分管理细则,细化积分指标,明确操作办法。每月进行积分申报登记,每季度评定公示,每年汇总排名。强化积分结果运用,作为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工作制度体系化

第二十条 自身建设制度。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公开承诺、党风廉政责任等制度。规范党支部工作档案资料管理,会议安排专人记录。各项资料及时收集,分类整理,统一保管。

第二十一条 民主议事制度。党支部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学校重要事项由党支部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引导发挥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及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二条 “双述双评”制度。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对所属学校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评议考核。高职院校每年组织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评议考核。述职内容为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加强支部建设、完成重点任务、联系服务群众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业绩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经费保障制度。学校党组织活动经费,按不少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2%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上级主管部门按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学校,用于党组织活动。

第五章  阵地建设规范化

第二十四条 科学规划布局。学校应设立支部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可与会议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发挥“一室多用”综合效能。

党员活动室应配套便于党员学习、开展活动的必备设施。门牌标识与单位其他标识牌风格统一。活动场所布置应朴素、大方、庄重,室内应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组织架构示意图,“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依托学校宣传阵地设立党务公开栏,公开栏应有组织概况、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党费收缴、党员积分、组织生活等内容,公开内容应定期更新。

第二十五条 设立网上支部。每个支部建立1个党员微信群,突出党建主题,突出学习教育,打造党员随时随地随身接受教育管理服务的网上阵地。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另有规定的,结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