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皮卡车拉货
来信人: 墓王之王
来信时间: 2017-12-12 22:59:16
内容: 我是做门窗生意的,我有一辆皮卡车,客户订好货之后我就用我的皮卡车给客户送货上门,请问我这样违规吗,如果违规的话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17-12-22 11:06:40
回复内容:

墓王之王网友: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第35号令),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司机要取得道路运输货运从业资格证,如果纯粹自用则不需要办这两个证件,具体情况可咨询政务中心办证窗口,电话:07308882089。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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