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不动产房屋交易一点疑问请解答
来信人: 岳阳市民先生
来信时间: 2018-01-29 11:12:39
内容:

市不动产交易中心:

您好!

本人在岳阳市区有一房产位于东城港湾小区, 13年购入此房,并于17年5月只办下了房产证,当时没办下国土分证,但早有国土总证,估计不动产证在18年2月办换下。得知市政府于17年底发布房产需满两年才可交易的通告,问过几中介回复不一,特向主管部门咨询以下几问题:1、此房产在18年3月能否出售交易?  2、能出售的话税费等是不是没有上调?

回复会保留。请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8-01-30 11:03:36
回复内容:

原已办理房产证,现更换不动产登记证,不影响房屋交易(请保留原房产证复印件)。交易税费暂未调整。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