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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汽车违章记录的问题 |
来信人: | 杨俭 |
来信时间: | 2018-04-06 18:48:42 |
内容: | 今天收到如下信息:【湖南交警】您的小型汽车湘F***3于2018-03-29 19:03在金鹗路与花板桥路交叉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的违法行为(记3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如果本人没有记错,那天晚上本人驾车从市政府出发,经过该路口直行至花板桥。麻烦交警核实一下,为何被记录违章?具体违法行为是什么?能否提供照片或者视频,如果真的违章了,也好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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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回复时间: | 2018-04-12 09:55:56 |
回复内容: | 您好! 经公安交管平台查询,您的车行经在花板桥路口时,压在右转和直行道中间的实线上。您可以到市内任意交警大队处罚窗口调取电子警察照片核对。车辆在行经有红绿灯划有导向车道的交叉路口时,应按所需行进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如您需直行必须驶入直行导向车道;如右拐必须走右转车道。您压线行驶属于违章,按照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理。 |
再次反馈: | 金鹗路与花板桥路交叉路口:经步步高十字路口往学院路右转,只有一个右转道,而且这条右转道上经常有车停在边上等人,赶时间的车主就容易被挤到最右边的直行道中,然后压实线右转,扣3分,罚100。 右转道上别人违规停车,难道遵纪守法的代价就是只能在后面排队等着?借道右转就要扣分罚款,要求撤销这个处罚,如果要处罚,麻烦先把右转道停放的车辆清理干净,保持右转道畅通,再来处罚。不然,被逼着借道右转就扣分罚款未免太冤枉了吧。请回复 |
反馈时间: | 2018-04-18 16:44:08 |
再次回复: | 您好! 经公安交管平台查询,您的车行经在花板桥路口时,压在右转和直行道中间的实线上。您的违章证据图片上未显示右侧车道有违停车辆。您可以到市内任意交警大队处罚窗口调取电子警察照片核对。 感谢您的来信。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回信时间: | 2018-04-20 08:2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