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洛王岳阳新天地是否能够成立业委会
来信人: 大雄
来信时间: 2018-04-12 11:14:38
内容:

洛王岳阳新天地(逸城)的业主多次与居委会和办事处沟通,为何迟迟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4-17 21:58:52
回复内容:

根据网友“大雄”反映的情况,洛王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认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由工作人员当面与其进行了沟通解释,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网友反映的岳阳新天地小区能否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按照物业法的相关规定,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可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目前岳阳新天地还有几栋物业建筑尚未交房,不符合成立业主委会员的条件,因此,我办与网友以及小区业主进行了解答,暂不支持成立业主大会,待相关硬性条件具备后,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依法依规依程序逐步办理。

以上情况,特此回复。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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