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市对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工业用房销售政策
来信人: 曹飞鹏
来信时间: 2018-05-29 16:09:33
内容:

我想了解一下岳阳市是如何规范工业地产销售的,对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工业用房销售政策,有哪些?工业用房能分割销售么?是否对工业、产业园区开发商资质进行限定?工业、产业园区对外销售的时点,是否需要四证齐全及《房屋所有权证》齐全才可以对外销售?不动产登记部门何时可以进行合同备案,是否需要预售许可证才能办理还没有取得不动产证明的工业厂房进行抵押?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8-06-15 11:31:05
回复内容:

曹飞鹏:

您好!

首先感谢您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和诉求。现将您想了解的工业地产的发展、政府对此的扶持政策等回复如下:

1、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地产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696号)文件精神,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印发《岳阳市推进135工程建设加快产业园区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工业地产的范围界定、发展方向、建设标准做了具体规定。该通知是目前我市引导工业地产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2、关于工业地产是否能分割销售的问题。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地产发展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支持产权分割。工业地产的销售,可参照商业地产管理模式进行。工业地产项目建设的生产厂房,按照经批准的涉及图纸,在公共部位明确、满足房屋独立使用的条件下,可按自然层、部位等进行出租、出售,并依法办理产权。第九条规定:配套设施原则上不出售。

3、关于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是否作限制的问题。只要符合《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对企业资质不做限制。

4、关于预售的问题。只要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申请办理预售许可。预售许可的审批部门为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关于工业厂房是否可以进行抵押的问题。2016年8月,不动产登记职能划转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后,不动产登记包括不动产抵押登记由该局办理,可以向他们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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