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有地区管辖权异议的烈士陵墓修缮和维护问题
来信人: 孙长群
来信时间: 2018-07-27 13:35:05
内容:

关于有地区管辖权异议的烈士陵墓修缮和维护问题。例:我爷 爷孙凤章1927年参加革命,192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时任苏 维埃人民政府岳临两县工作人员,1930年7月在新塘乡三家店 被反动派杀害。家人出于安全考虑四处逃散,我父亲当年7岁 被卖到昆山(现属三荷乡管辖),当时父老乡亲偷偷将我爷爷 尸骨安葬在了家族墓地旁(现属康王乡管辖)。烈士证(湘烈 字第08305号)写的籍贯又是昆山公社,加上现山地分到了不 同的户,两地都不好管。从我父亲在世(1990年过世)时就在 奔走一直到现在还未解决,我今年都已经75了。烈士陵墓的修 缮和维护不仅仅是为了抚慰烈士后人,更是为了教育后代让当 地学校学生在革命烈士纪念日有个受教育之地,也是为了广大 人民群众看到墓地后不至于心寒。建议民政部门调查酌情考虑。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8-08-16 20:54:35
回复内容:

孙长群:

您好!您的来信经市长信箱转交我局。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来信,目前,孙凤章烈士墓安葬在家族墓地旁(现属经济开发区康王乡管辖)。接到您的来信后,按属地管理原则,我们积极督促经济开发区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要求经济开发区民政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此事。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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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8-08-29 17:30:12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经市长信箱转交我局,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来信后,2018年8月29日我局优抚科及康王乡民政办工作人员一同到您家进行了具体调查,目前,孙凤章烈士墓安葬在我区康王乡三甲村。为褒扬烈士,加强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根据民政部令第46号《烈士安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未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并征得烈士遗属同意,迁入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通过与您的交谈,您也同意将孙凤章烈士墓迁入岳阳市烈士陵园,具体迁移相关手续我局正在办理当中,办理完毕后立即与您联系,争取于今年烈士纪念日(9月30日)前将孙凤章烈士墓迁入市烈士陵园。

区民政局

特此回复。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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