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关于使用公积金买房的问题
来信人: 周州
来信时间: 2018-11-13 09:05:39
内容:

想问下,我想在岳阳楼区梅溪乡滨湖村买套房子,该房子有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也可以过户,那我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么?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8-11-15 16:31:55
回复内容:

周先生: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借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所购住房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地和所购住房应是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您准备购入的房产国土性质为集体土地,须过户成为国有出让土地才可以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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