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个人档案存放问题
来信人: 刘玉灵
来信时间: 2018-11-13 09:43:11
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无意中看见个人档案不能自己保管,想咨询一下。

毕业时老师将毕业证及个人档案一并发至我们手中,没有给我们普及过它的重要性,也没有告知我们个人档案应该寄存于哪里。就我本人知道的,我身边超过20位应届生的个人档案目前都由自己保存;询问毕业了几年的哥哥姐姐,他们也并不知晓自己打档案目前在哪里、有什么用。这是不是反映了当今正在读大学或已经毕业了的大学生都对个人档案没有了解到其重要性。

最后,我想求助一下。我的个人档案目前还在我自己手中,报道证也已经过期,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

写信人:刘玉灵

写信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37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8-11-19 16:19:28
回复内容:

刘玉灵:

您好!来信已收悉!1、个人人事(学籍)档案不允许个人私自保管,毕业学校老师的这种做法不合规,违反档案投递、保管相关规定;

2、档案已经在个人手中保管的人员,在确保档案袋无开封无损坏的情况下,尽快移交至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或个人所在的就业单位保管。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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