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交通监控设备是否公告
来信人: 李宗盛
来信时间: 2018-11-24 23:55:57
内容:

岳阳市交警支队您好!请问岳阳市冷水铺路与通海北路交叉路口的红绿灯是什么时候开始设置的?新增的监控设备是什么作用?是否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告?如果公告了,是采取的什么方式,什么时间在哪里公告的?如果没有公告,利用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数据是否合法有效?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18-11-28 15:11:18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冷水铺路与通海北路交叉路口的红绿灯设置时间已久远。2018年8月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通行秩序,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交警部门依法在市城区新增了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就包含了冷水铺与通海北路交叉路口,且在8月21日通过《岳阳日报》和《长江信息报》市级纸质媒体,岳阳市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方式进行公开公告,公告中还指出2018年8月22日至9月5日为宣传告知期,自2018年9月6日0时起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处罚。按照交警技术监控设备管理使用规定,新增的监控设备启用需要向公众进行告知,没有公告的设备抓拍的照片交警部门不会作为违法证据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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