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咨询
来信人: 普通老百姓
来信时间: 2018-12-24 10:12:22
内容:

领导您好:

    咨询一下关于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事宜,听有的人说需要购买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是这样吗?还是只要购买了公积金就可以贷款买房?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8-12-27 09:15:45
回复内容:

许先生: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25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借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1、住房公积金正常汇缴6个月以上但欠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在恢复正常汇缴后方能申请贷款;

2、住房公积金已经停缴的,在恢复正常汇缴满六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

3、住房公积金月汇缴额未达到当年最低汇缴标准的,在达到当年最低汇缴标准后、正常汇缴满六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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