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岳阳县公积金在岳阳市买房的咨询
来信人: 许先生
来信时间: 2019-01-12 14:13:01
内容:

尊敬的岳阳县公积金中心的领导,您好:

 上次关于岳阳县的公积金能否在岳阳市贷款买房的事宜市公积金中心很热情的回复了我,说是连续缴纳六个月公积金就可以在岳阳市贷款买房,但是只能在岳阳县办理放贷。

今听朋友说岳阳县的公积金不能办理贷款在岳阳市买房,请问是这样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9-01-16 15:18:45
回复内容:

尊敬的许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25号)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凡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或未婚子女,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可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您在岳阳县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岳阳市范围内购房,可以向岳阳县管理部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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