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失地保险补贴的问题
来信人: 李勇
来信时间: 2019-02-03 17:06:44
内容:

已经参保了城镇居民社保,是否还能享受失地保险补贴?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9-02-20 15:12:4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我局收到当事人李先生咨询件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告知其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根据《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岳经办发〔2018〕39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不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享受的补贴标准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并全部计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男、女年满6O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个人帐户余额可依法继承。”原已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符合被征地农民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当事人李先生对我局的回复无异议。

特此回复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